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完善法治机制、落实法治责任为着力点,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提高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2022年莆田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将2022年以来国资法治建设开展情况和2023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研究制定《国资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国资委监管企业法治工作会议,主要负责人亲自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件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组织各类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级监管企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职责任
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国资委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法规监督科),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各科室分头抓,职能科室和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从而为国资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我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主任负责制,分管主任对主任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的依法行政工作,涉及国资管理的重大事项由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环节,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检查本委依法行政工作。
(三)结合系统实际,抓好清单梳理工作
为了规范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程序,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决策水平,规范决策事项报告的内容、程序,推动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我委印发《权责事项清单表》(莆国资(2022)29 号)事项共 63 项,其中备案事项 25 项、审批事项 30项、转报事项8项。
(四)完善公司章程,推动企业法治建设
为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委机关组织相关科室、中介机构、出资企业对公司章程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司章程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摸底调研,对不适应国资监管和企业发展需要的企业公司章程依法进行审核、修改完善。2022年,先后指导市水务集团、省建投集团、市国运公司、市公交集团等4家监管企业修改完善公司章程。
(五)加大信息公开,完善行政监督制度
根据我委已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国资委政务信息,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坚持公开原则,遵循基本程序,落实保障措施。2022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被市政府的国资监管专栏采用近752条(篇),被省国资委网站采用72条(篇),被市委、市政府刊物采用52条(篇)(包括正刊25条,简讯18条,增刊综合1条,莆田信息8条)。
(六)注重教育实效,全面开展法制宣教
普法的关键在于“宣法”,一年来,我委认真开展普法相关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法普法,切实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委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的“安全生产法”、“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等学习平台,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新安全生产法、民法典、信访条例、环境保护法、消防法、保密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各监管企业也组织公司员工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二是观看有关电教片、警示片。组织全体干部前往荔城区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以警示教育为契机,严格要求,时刻绷紧严守党纪国法这根弦,讲纪律守规矩。组织本委机关全体人员和各监管企业高管人员、安办主任以及经办人员集中收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教片,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了梳理和精选,从强化红线意识、践行安全发展战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对安全生产提出了要求,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升人民生活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三是开展实地宣传。通过监管企业公众号、电子滚动屏、图板展示、张贴警示、宣传栏、在繁华地带设点咨询等多种形式,认真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宣传力度,主动宣传《劳动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四是购买有关书籍。委机关及各监管企业每年都征订《长安》、《应急管理报》、《安全与健康》、《法制日报》、《福建法制报》等报刊杂志。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贯彻工作,在国资监管系统范围内营造了一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良好工作氛围,也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
(七)加强风险意识,聘请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
为了增强法律风险意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各监管企业都能聘请法律顾问和律师,积极参与审核把关企业有关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最大限度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为公司和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成功参与处理多起劳务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等案件,为企业挽回了一定的损失,使企业更好地专注于经营发展。2022年,各监管公司法律顾问参与企业事务工作情况: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4194余份,参与各类诉讼、执行等案件241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38份,出具律师函41份,提供法律咨询1479余次,开展法律讲座34次,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127份等法律支持,参与企业商业谈判24次。
(八)积极组织培训,增强依法治企理念
积极参加省国资委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法律、财务、审计、安全等业务知识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委机关及监管企业有关人员参加省国资委组织的审计知识培训、财务知识培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大家对国企改革和依法治企的深刻理解和把握。
(九)注重理念创新,积极探索工作新局面
我委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健康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质量和效果,使法治建设工作成为国资系统做好工作和维护稳定的动力与保障。一是创新工作理念。确立人性化和互动化的普法理念,运用人性化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的科学管理理念和方法指导普法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国资系统全体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性,委领导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机会,强调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在委机关内形成了较为浓厚的法律学习氛围。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在学习方法上,结合委工作实际,将基本法律知识、行业法律法规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在普法工作机制上,我们充分利用和整合所有资源,把各科室、市属各出资企业的普法工作主动性调动起来,既整合了各部门力量,又节省了费用。同时,我们还在内容上进行了拓展与创新,确保普法工作有新内容,适应新形势。
二、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
法治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有待丰富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市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机构,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普法的渠道相对狭窄,普法的惠及面仅限于监管企业,且各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也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存在“纵不到底横不到边”的现象。
(二)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
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尚未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没有形成,没有养成遇到问题找法的习惯。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对干部的法治工作培训大多是对单一法律、单一法条或者是针对单一事项进行,没有形成完整的法治培训体系,导致其对推进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2023年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
2023年,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完善法规,规范执法
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集中力量,仔细梳理,再次修订完善国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加强本委人员对相关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及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依法履行国资监管工作。
(二)有序推进,公开透明
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相关人员,加强培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制度的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国资委板块,公开本委的职能范围、办事规程、联系电话等,做到办事权限公开、社会监督渠道公开、常规性工作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运行。
(三)加强宣传,服务企业
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各类培训班以及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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