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自评报告》(莆市公交字〔2022〕102号)收悉。根据《莆田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莆国资统配〔2017〕5号)、《关于明确所监管重要二级企业有关负责人薪酬待遇的通知》(莆国资统配〔202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莆国资统配〔2022〕9号)及《关于实行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绩效考评挂钩管理的通知》(莆国资党〔2018〕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考评核查并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定,你司2021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总得分为123.6分,考核评价结果为A级,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系数为1.68,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1.06,绩效年薪倍数为1.781。
你司应及时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送我委备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