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核定公司经营层2017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报告》(莆城投综〔2018〕69号)收悉。根据《莆田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莆国资统配〔2017〕5号)、《莆田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莆国资统配〔2017〕6号)、《关于调整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日常管理指标分值及其计分办法的通知》(莆国资统配〔2018〕4号)及《关于实行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绩效考评挂钩管理的通知》(莆国资党〔2018〕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考核检查并经委党委会研究,你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总得分为122.75分,考核等级为A级,年度考核倍数为1.638,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1.18,绩效年薪倍数为1.932。
鉴于你司原党总支书记苏育明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2017年度被市纪委给予诫勉谈话处理,经研究决定,给予苏育明扣减个人绩效年薪5%。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