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函

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5-22 11:36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莆建房〔2024〕10号

  

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市委网信办:  

  根据《莆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莆双随机办〔2024〕1号)文件精神,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由我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现将我局制定的《2024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内容,按照“谁职责、谁抽查”的原则密切配合开展。

  联 系 人:翁清洪  林光汉

  联系电话:6902655  2252789

  附件:2024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2024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不正当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莆田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莆双随机办〔2024〕1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莆建法〔2024〕4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莆建法〔2024〕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2024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房地产中介机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不少于5%。

  二、检查内容

  (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建房〔2021〕23号)中部署的相关整治内容。

  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情况;

  (三)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情况。

  三、检查人员

  检查组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市委网信办中需参加现场抽查的单位组成,参加现场抽查的单位选派二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取组别,各组负责检查对象和人员组成等事项详见下表:

联合检查组分工负责情况表

组别

检查对象

组长

成员

车辆保障

第一组

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

组长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按照双随机规则抽取确定

市直机关相关部门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第二组

房地产中介机构

组长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按照双随机规则抽取确定

市直机关相关部门

组长单位

  四、时间安排

  2024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共安排二次:

  第一次:6月4日-6月6日共3天;

  第二次:10月16日-10月18日共3天(初定)。

  五、检查办法

  从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房地产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不少于总数5%的楼盘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企业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具体检查企业和检查时间抽取确定后由各组分别另行通知。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发起和组织责任,各相关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联合抽查,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合力,确保联合抽查的圆满完成,达到预期目的。

  (二)主动服务企业。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同时要增加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妥善处置检查中涉及的企业商业秘密和购房者个人隐私。

  (三)加强结果应用。各检查单位要按照“谁抽查、谁采集”、“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闽执法”等平台,对房地产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