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房〔2022〕12号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莆田银保监分局,市委网信办:
根据《莆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莆双随机办〔2022〕1号)文件精神,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由我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现将我局制定的《2022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内容密切配合开展。
联 系 人:翁清洪 林光汉
联系电话:6902655 2252789
附件:2022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
2022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根据《莆田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莆双随机办〔2022〕1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莆建法〔2022〕7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彻》(莆建法〔2022〕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2022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房地产中介机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不少于5%。
二、检查内容
(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房建〔2021〕23号)中部署的相关整治内容。
(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及备案情况。
(三)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三、检查人员
检查组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莆田银保监分局、市委网信办中需参加现场抽查的单位组成,参加现场抽查的单位选派二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取组别,各组负责检查区域和人员组成等事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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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查组分工负责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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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检查对象 |
组长 |
成员 |
车辆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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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 |
组长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按照双随机规则抽取确定 |
市直机关相关部门 |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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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房地产中介机构 |
组长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按照双随机规则抽取确定 |
市直机关相关部门 |
组长单位 |
四、时间安排
2022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共安排二次。
第一次:6月21日-23日3天;
第二次:11月14日-18日五天(初定)。
五、检查办法
从全市房地产在建在售项目、房地产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不少于总数5%的楼盘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企业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具体检查企业和检查时间抽取确定后由各组分别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推进联合抽查工作。牵头部门要积极组织发起部门联合抽查,各联合抽查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联合抽查,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抽查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格局,确保抽查任务完成。联合检查组以工作群等方式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联合抽查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加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妥善处置检查中涉及的企业商业秘密和购房者个人隐私。
(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每次检查后形成检查结论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检查单位要按照“谁抽查、谁采集”、“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系统”和“省级平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对逾期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暂停该企业在本市所有开发项目的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业务,并依法依规进行进一步处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进一步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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