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莆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莆双随机办〔2020〕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20〕3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房地产市场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方案的函》(莆建便函﹝2020﹞108号)等文件精神,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银保监莆田监管分局、市委网信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 按照“双随机”原则,对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分组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其中被检查对象比例不少于5%,共抽取房地产开发企业1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27家。联合检查从2020年11月11日-11月13日,历经3天,在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的协同配合下,采取了现场查看、调阅资料、实地核查、座谈了解等方式方法,实际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售楼部关闭无法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23家(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已注销,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正在迁移中)。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各房地产企业要规范房地产领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房地产领域信息保护工作管理。同时还要求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房地产企业要按照上级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通过检查发现, 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能够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主动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但同时也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销售现场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未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信息采集手续、收费公示不规范、店铺招牌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中共发现12个问题,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口头责令企业当场整改1家。截止目前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检查发现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销售场所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不完善。正荣(莆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湖心·正荣府”项目,未按规定在销售场所公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莆田市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凤达南湖佳园”项目,未按规定在销售场所公示预售方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等信息;福建武夷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武夷木兰都”项目,未按规定在销售场所公示预售方案。
2.没有亮照经营。莆田市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未亮证,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现场已整改到位。
3.明码标价不规范。福建武夷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武夷木兰都”项目,明码标价不规范,未标注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金额单位、面积单位。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信息不完整。莆田市奇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荔城拱辰分公司、莆田市荔城区奇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未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2.收费标准公示不规范。莆田市秀屿区信达房地产中介服务部、莆田市秀屿区莆网房产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市家缘莆一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公示栏中部分项目公示不规范。
3.店铺招牌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莆田市荔城区富豪房产中介服务中心店铺招牌为家福房产、莆田市万鑫房产有限公司店铺招牌为万兴房产,均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扣减企业信用分值2分,2021年度房地产资质年检列入黄色监管类别,各房地产企业要引以为戒,对照检查内容,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共同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的体制机制,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市、县房地产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定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和争议处理规则,定期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风险提示,积极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和信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指导房地产企业建立房地产业务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对房地产纠纷承担首要调处职责。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四)加强房地产领域信息保护。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要制定加强房地产领域信息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维护房地产领域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房地产从业人员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业主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五)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发改、网信、公安、银保监、金融、公积金等部门协同监管,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无照经营、捂盘惜售、炒买炒卖、价外加价、强制交易、规避调控政策、擅自提高首付比例、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设定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条件、抬高车位及精装价位、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渲染房价上涨、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罚,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将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促进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问题汇总表
2.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问题汇总表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
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问题汇总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 情况 |
备注 |
|
1 |
正荣(莆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湖心·正荣府 |
未按规定在销售场所公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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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莆田市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凤达南湖佳园 |
未按规定在销售场所公示预售方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等信息 |
已整改 |
|
|
凤达南湖佳园 |
营业执照未亮证,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现场已整改到位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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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景豪园(商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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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武夷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夷木兰都 |
明码标价不规范,未标注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金额单位、面积单位 |
已整改 |
|
|
未按规定在销售场所公示预售方案 |
已整改 |
附件2
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问题汇总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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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市奇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荔城拱辰分公司 |
部分从业人员未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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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莆田市荔城区奇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部分从业人员未及时办理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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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莆田市秀屿区信达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
收费公示栏中部分项目公示不规范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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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莆田市秀屿区莆网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
收费公示栏中部分项目公示不规范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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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莆田市家缘莆一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
收费公示栏中部分项目公示不规范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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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莆田市荔城区富豪房产中介服务中心 |
店铺招牌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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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莆田市万鑫房产有限公司 |
店铺招牌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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