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广随机抽取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建法〔2016〕1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项目发包承包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项目招投标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监理单位是否符合承揽项目的要求、是否转让监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管理班子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及履职痕迹。
(三)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无欠薪”项目部和劳务实名制开展情况。
二、检查组成员
本次检查人员主要由市建筑业科和市造价站抽调组成,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加本辖区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全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水平共同发展,人员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组长李飞燕(建筑业科科长)、姚鹏、李海
第二组组长陈鹏(市造价站站长)、卢怿、翁梓
三、检查时间
2020年6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由检查组电话通知。请各县(区、管委会)住建主管部门于6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本辖区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我局建筑业科。
四、检查方式
(一)抽查阶段。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按5%随机抽取各县(区、管委会)在建市政、房建项目。
(二)通报整改阶段。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轻的项目要求积极整改,整改完毕不予追究;对不提供资料、不到现场、拒不配合的责任主体一律列入每年资质批后检查的必查对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一律立案查处。
五、工作要求
各项目责任主体要密切配合,主动自查自纠,不得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要求各县(区、管委会)住建主管部门能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通过专项检查活动认真分析研究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认真予以解决。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氛围,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使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莆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李秋霞 联系电话:263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