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协调处理破产工作,快速高效清理“僵尸企业”和挽救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赶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莆田市府院联动协调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傅冬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惠黔 市政府副市长
苏建平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成 员:林素琼 市政协副主席、国资委主任
王世文 市发改委主任
关玉辉 市法院副院长
唐辉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伟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庄怀冰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妇联主席
张志宏 市工信局局长
余志生 市财政局局长
黄亮明 市税务局局长
沈国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景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建平 市住建局局长
郑 重 市人社局局长
李 艳 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玉鹏 市商务局局长
李朝兴 莆田海关关长
林晓甫 莆田银保监分局局长
吴国顺 仙游县政府县长
柯金国 荔城区政府区长
吴文恩 城厢区政府区长
连向红 涵江区政府区长
张伯松 秀屿区政府区长
林 锋 湄洲岛管委会主任
于晓栋 北岸管委会主任
二、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可根据需要印发会议纪要,交由各相关单位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院),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法院副院长关玉辉兼任,副主任由市法院民五庭庭长林天明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派一位正科级领导担任,具体由办公室发文确认。
因工作变动或人事调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调整人员名单,相关领导自动替补。
三、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破产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在破产审判中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涉众、涉稳类破产案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通报破产审判的主要数据和重要信息;共同识别、诊疗破产企业;协商解决在破产案件审理中产生的问题和有关工作事项;确定需要上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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