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13:01

本年度报告由莆田市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莆田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机关大院1号楼629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221989;电子邮箱:ptst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莆田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对外提供统计信息,切实加强数据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的数量。2024年莆田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内容涉及机构概况、法规文件与统计规划、统计信息、进度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资金信息、人事信息、文件通知、行政处罚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莆田市统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9件,申请形式均为网络申请9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已按规定进行受理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7件,不予公开0件,非莆田市统计局职能或无相关统计数据无法提供数2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4年莆田市统计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平台内容保障。依托莆田市政府网站平台,结合统计部门职责职能,重点围绕统计信息、进度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数据等内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莆田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448篇(条),阅读量超过5.2万人次。同时,认真配合宣传部门开展“莆田发布”“莆田马拉松”等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推介莆田。2024年“莆田统计”微信公众号转载系列推文40多篇,局干部职工微信朋友圈转发量超过600人次。是通过12345热线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通过12345热线等方式办理答复咨询件22件,其中,当日解答解决10件,跟踪办理1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莆田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制定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保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同时修订印发《中共莆田市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共莆田市统计局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莆田市统计局网络和数据安全约谈办法》《莆田市统计局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和数据安全。四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修订印发《莆田市统计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莆田市统计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修改完善《网站、网络新媒体发稿审签单》,按照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分工,由专人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统计等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和发布审签制度,落实政务公开“三审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五是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存档工作。强化统计管理,每季度规范填报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并按季度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材料移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统一归档。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失效信息、错误信息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描述准确、链接正常,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维护好政府信息的权威和正确导向。是强化工作考核。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单位绩效管理体系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莆田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多样、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提高、栏目设置不够优化等。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等制度的学习掌握,优化整合栏目设置,积极运用新媒体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等多种形式抓好统计快报、月报、公报、手册、年鉴等统计资料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莆田市统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4年,莆田市统计局涉及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全部完成。

 

 

                                   莆田市统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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