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10:4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莆田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putian.gov.cn/zfxxgk/bmzfxxgk/ptnyj/zfxxgk/zf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2号楼621,电话:0594-2221858,邮编: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4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全面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2024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284条:其中,累计主动公开文件137条,作为依申请公开文件50条,不予公开文件97条。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2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3条,规划计划类4条,行政许可类3条,重大建设项目类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1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其他类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1件5件依申请公开已按规定进行受理并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2件,3件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范围而无法提供;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集中公开,及时对失效或废止的信息进行标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网站已按要求关停,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挂靠市政府门户网站,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要求在信息生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布上网。同时,每月分两次集中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为群众提供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及审核制度、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绩效考核、组织培训和安全等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与群众互动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以文字为主等不足之处。下一步,将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升解读回应水平,积极制作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的解读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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