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putian.gov.cn/zfxxgk/zf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427室,电话:0594-2684681,邮编: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莆田市教育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深入、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市教育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各类别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如下:规划计划类1条;教育工作33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9条。市教育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按时向市档案局、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网发布;三是开通电话、传真,实行人工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市教育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件,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指定专人制作政府信息,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的通知》,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必要时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在不同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保持一致性和准确性。需发布的内容,由业务科室(单位)采写,按级报科长(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涉及全局性工作,由业务科室(单位)采写,按级报科长(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审批单由办公室保存。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送交和统计工作,每月5日、20日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按季度规范填报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认真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继续保持与湄洲日报宣传合作,全力提升“莆田教育微门户”公众号建设水平,积极提供莆田教育资讯,主动宣传教育动态,打造教育便民平台。2024年,“莆田教育微门户”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71条,年底累计关注人数达27.2万人。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功能,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和主办责任,加强信息发布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等基础问题的日常巡检,形成日常巡检、问题追踪和督促整改的有效工作闭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开展,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个别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功能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学习,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动态类栏目按照“两周一更新”的要求抓好落实;对于自行开设但无法保障更新频率的专题专栏,做好归档;政务新媒体账号严格落实“七天一更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好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2024年度,本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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