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0:3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写,全文包括: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1796号,电话:0594-2694105,传真:2695665,邮箱:ptszjj@yeah.net.com)。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城市建设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政策、住房保障等主要工作,我局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时有序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30件、更新政务公开专栏12期、开展民意征集4期、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件。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5件,其中主动公开和同意公开的9件,部分公开的9件、本行政机关未掌握的41件,补正告知书12件、重复申请3件,不予公开1件。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做好信息保密审查、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符合本机关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保密审查职责。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6件(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失效6件),提供全文下载,方便公众查询使用。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移交管理工作。全年共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30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立足单位实际,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栏目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完善公开内容,切实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五)保密管理工作和监督保障情况。在信息处理上,我们严格把关,对可能涉密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做到“公开信息无秘密,秘密信息不公开”,有效防止了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泄密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单位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文件数

本年废止文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6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64.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3

0

0

6

0

7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6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0

0

0

0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1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1

0

0

0

0

11

(七)总计

66

3

0

0

6

0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视不够、推进不力,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对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部分政务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影响了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二)改进举措。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与各科室、单位之间沟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全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做到信息公开内容清晰规范易懂、政策文件解读配套,方便群众查阅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机关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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