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发布《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北街283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18836;传真:0594-2618856;电子邮箱:ptcg3328@163.com)。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我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专栏(https://www.putian.gov.cn/zfxxgk/bmzfxxgk/ptcg/zfxxgk/zfxxgknb/)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城市管理动态、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网站信息159条,微信公众号信息502条,政务公开栏16期;开展民意征集2期。主动公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47条;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新公布4件,废止、失效4件;主动公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7条;主动公开政策解读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条,均依照法定程序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件,上级政府维持本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公开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范做好信息发布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信息发布前,对拟公开的信息,做好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中,加强部门工作、行政处罚等动态信息的实时更新,行政许可类信息的周更新,“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的月更新;信息发布后,依托专业检测机构和自行检测的方式,提高信息开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抓好“莆田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建设,加强与湄洲日报、莆田电视台等媒体交流合作,搭建多样化的信息公开平台,提高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根据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明确各科室(单位)责任和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与市信息公开办、市数字办协调对接,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送交工作,按时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报送信息公开目录表、信息公开原件及电子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7.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效提升,但仍存在创新公众监督方式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明确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内容和方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