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17: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put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一号楼613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382311;传真:0594-229874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委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我委以公开促规范、推改革、提效能,严格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其中:其他应公开信息56条,年度重点项目计划、重点项目进度信息1条,资金安排及补助信息1条,工作情况信息3条,审批、核准、备案办事指南信息19条,有关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3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

1.完善权责清单,规范信息公开,出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以及接续政策等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益,有力推动经济恢复向好。

2.优化营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要求,市直各部门牵头公布本行业标准化事项清单,对时限、流程、材料和审查要点进行全市规范统一,高标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审查要点,形成审批导图,深化“自己‘批’网上办”审批服务新模式,通过一张导图统一标准、一个系统自已“审批”和一套机制强化保障,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区域、不同层级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9件、信函申请7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批复文件等。16件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进行受理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4件,已通过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提供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共12件。均已录入电子监察系统。

(三)抓好政府信息管理。我委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指定专人制作政府信息,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月度、季度报送以及年度报告,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材料移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统一归档工作。制定我委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四)强化平台建设。我委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内外部政务公开栏、“两馆”政府信息查阅处、市政府公报等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我委最新动态,发布最新文件,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全面用好委网站、“莆田发改委”公众号等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我市开放招商、项目建设以及我委的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推出系列宣传,并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700多条,关注人数不断增加。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我委在部门网站、外部政务公开栏均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的电话、邮箱,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同时,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2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委内部分业务科室对公开信息期限了解不清晰,存在少数公开不及时的情况。后续工作中将定期安排组织科室主要人员进行学习,确保各科室明确掌握公开期限,并强调信息公开时效性,避免公开不及时的情况再次出现。

(二)信息公开手续把关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将结合实际情况对信息公开所需要的把关材料进行调整优化升级,以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发挥好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我局按照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好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切实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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