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4:5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全文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1786号,电话:0594-2694105,传真:2695665,邮箱:26941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1993条,全文电子化达到百分百,主要包括:人事任免、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工作动态、公共服务、民生保障、行业管理、政策解读等内容。 

  (一)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按照《关于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上传入库和审核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建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规章库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区,实行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统一公开,发布现行有效部门规章文本并持续更新。截止2023年12月31日集中统一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3条。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健全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推进机制,落实政策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同步在线发布要求;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舆情监测,提高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全年共回复网民留言2551条。 

  (三)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数34件,全部依法依规向申请人进行答复,对于不能满足申请人需求的,提前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做好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的解释工作,尽可能提供解决方案和其他信息获取途径。2023年,本机关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 

  (四)推进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闽建建函〔2023〕29 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准,完成政务服务系统电子证照功能改造,满足数据归集赋码对接、电子证照生成、证照归集赋码对接、存量数据转换等工作,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 

  (五)明确职能、强化责任,确保网站建设常态化 

  按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先审后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明确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及公开时限;制定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打造强有力的网络舆情引导队伍,扎根在各大网络社区、论坛、微博等地,对热点舆情实施专项监控。加强网站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全年发布公开信息1993条,其中,政务公开944条,工作动态48条,公共服务信息982条,累计纠错敏感词80余次。进一步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办事和生活工作的需求。 

  (六)加强监督保障 

  落实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等制度,安排专人加强日常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运用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文件数 

本年废止文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6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7.03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4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见成效,但政务公开目录整合力度还有所欠缺,政策解读的数量和形式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梳理网站栏目。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栏目设置,确保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加清晰,进一步方便社会群众、组织查询。 

  (二)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加强政策解读是推动政策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采取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除文字内容外,应结合实际,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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