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0105-0300-2024-00004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2024-01-16
  • 发文字号: 莆市科〔2024〕3号
  • 标    题: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1-18
  • 有 效 性: 有效 废止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莆市科〔2024〕3号
时间:2024-01-18 10: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莆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2501#;邮编:351100;电话0594-2692593;电子邮箱: pt2692593@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助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件,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各31份。本年度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事任免类2条;规范性文件类2条;科技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类1条;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类2条;行政权力运行类3条;工作情况类10条;科技公益事业类6条;提案议案类办理1条;双随机抽查类2条;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三审制”要求,严格把关,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管理,梳理现行有效文件6份。

  平台建设方面我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原有的《科技创新》月刊基础上,升级打造“莆田科技”微信公众号,由“线下”升级为“线上”宣传,下设科技资讯、政民互动和科技专题等子栏目,重点围绕开展院地合作常态化对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工作重点,全面系统地宣传我市最新科技政策、科技成果和科技进步等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依托莆田市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壶兰乡村),进一步推广使用“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成果、人才、市场等方面信息,提供“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渠道。

  )监督保障方面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职责,形成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协调、各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积极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扎实开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关联性不强,解读质量和形式有待提高;二是对负责政府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足,办理水平和质量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标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政策性文件解读内容和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

  全面梳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内容和形式,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规范性文件”专题发布规范性文件,并将6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上传和审核发布至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库。

  (三)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打造“莆田科技”微信公众号,开设科技资讯、政民互动和科技专题等子栏目,拓宽公开工作的渠道和形式,提高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条对照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排查问题明细认真进行问题排查并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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