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1: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发布《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北街283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18836;传真:0594-2618856;电子邮箱:ptcg3328@163.com)。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我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专栏(https://www.putian.gov.cn/zfxxgk/bmzfxxgk/ptcg/zfxxgk/zfxxgknb/)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助力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及各类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网站信息129条,微信公众号信息366条,政务公开栏16期;开展民意征集3期;局领导参加在线访谈1次。主动公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7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6件,完成历史公文属性转换13件(现行有效8件,废止5件);主动公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9条;主动公开政策解读3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全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条、社会公益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条;部分公开4条;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强化内容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同时加大城市管理领域公共数据公开力度,依托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开放共享公共厕所、城市易涝点和物业管理小区等数据5万多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莆田数字城管”微信服务号的基础上开通“莆田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打破原先服务号发布频率和条目限制,同时将原“莆田数字城管”微信服务号中案件上报、查询等服务功能整合迁移至新公众号,下设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等子栏目,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率。2023年微信公众号共受理案件1809件,处理1803件,处理率99.67%。

  (五)监督保障

  我局调整充实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持续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绩效管理进行跟踪考评,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进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7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9.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1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1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1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还是比较单一,还没有形成图表、视频、H5等形式的解读文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办理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丰富解读材料,强化业务培训,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20份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说明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尊重历史、查缺补漏、应报尽报,严格审核后公开,应清尽清”的清理工作原则,我局对照最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依据,对2023年6月20日前以市城市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完成历史公文属性转换13 件(含8件现行有效、5件废止)。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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