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5:12

  2023年,莆田市林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莆田市人民政府目标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林业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部门政府信息”栏目下的“莆田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市政府2号楼407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333253;传真:0594-2293119;电子邮箱:fjptl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莆田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在莆田市政府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围绕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等林业重点工作,及时总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经验成绩、问题短板,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更加注重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媒介向社会大众公开涉林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民众关切。2023年,莆田市林业局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信息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13条,规范性文件2条,权力运行8条,财政资金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莆田市林业局收到公民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按时办结;未收到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严抓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局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签”制度,由综合科专人牵头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强化公开成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完善领导班子分工、工作制度、行政审批事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内容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要求、按标准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审查,认真排查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客观,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信息内容,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得信息的权利。及时增设“政策”栏目,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子栏目,按统一格式要求集中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管理,认真做好排查问题自查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规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开信息发布审查,做好排查问题自查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形式、内容、责任和程序等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和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细致二是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林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着力提高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公开工作扎实有效。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坚持以《条例》为基本依据,以优化服务为着力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责任,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局今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提高林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规范增设“政策”栏目。根据上级要求,对本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及时进行整理并形成目录清单。完成增设“政策”栏目,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子栏目工作。二是统一文件发布格式。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规范文件专栏格式要求,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沟通协调,统一布置规范性文件专栏布局、页面布局和网页版式,统一按照格式要求调整公开内容。四是严格文件审核入库。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落实好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上传和审核发布相关工作,目前我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传文件库并且与市政府网站现行有效行政规性文件数据一致。截至目前,共入库规范性文件8份。五是做好排查问题整改。认真抓好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和202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自查整改,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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