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3-06 09: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工作要求,发布《莆田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联系(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3号楼419室,联系电话:0594-2378511,邮编: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莆田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提高透明度、促进公众参与和增强社会监督为核心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打造“阳光政府”做好保障。

  (一)主动公开。强化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等法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充主动公开范围及内容;完成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以及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导入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工作;综合运用图片、动画、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有效提升政策解读的趣味性、政策推送精准性。全年各级政府网站及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851条,清理和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197件,上传政策文件解读315件,制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以社会公众满意为最主要衡量标准,优化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指引,畅通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申请答复规范,提高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便利度。我市选送的“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的‘延伸服务,有效解决申请人的问题’案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发新一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供工作中参考;全年各级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59件,其中:自然人806件,法人或其他组织53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3件、行政诉讼2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动态梳理调整现有规章及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分门别类集中发布,保障已废止或失效文件有效性标识的适时更新;规范政府信息移交管理工作,全年各级政府共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7818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确保政府信息搜索功能可用性、实用性;实现网站IPV6、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落实网站主网页、栏目及政务新媒体适时更新维护;持续扩充网站业务咨询问答库内容,多形式开展咨询解答;增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政府公报专栏建设,统一刊登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监督保障。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公开法定职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做好提升改进;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公开意识和能力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4%),年度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7

411

15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76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7308

行政强制 

234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89.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00

27

0

1

2

23

8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8

8

0

0

1

3

3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3

2

0

1

0

0

96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0

0

0

0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0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1

10

0

0

0

0

2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7

1

0

0

0

0

1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9

2

0

0

1

19

2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6

0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22

1

0

0

0

0

2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5

2

0

0

0

1

3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806

27

0

1

2

23

8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5

0

2

13

8

2

8

0

18

0

0

5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存在公开属性认定、底数排查不到位等问题和不足。

  (二)改进情况。成立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专班,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页面展示格式的通知》要求,针对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切实加大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统筹安排,全面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高质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指导督促各级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提升。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全市除荔城区按规定收取290元信息处理费外,其他公开单位均未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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