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1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编制的莆田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莆田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政府1号楼629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221989;电子邮箱:ptst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莆田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和市委市政府“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部署,持续推进落实《条例》规定,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的数量。2022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324条。其中,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09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15条,不予公开信息0条。

2.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9条。其中规划计划类1条,统计信息、资金信息、人事信息、文件通知、政策解读等其他类信息3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5件,均为网络申请。15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已按规定进行受理并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9件,非我局职能或无相关统计数据无法提供数5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积极调整优化相关公开栏目,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公开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统计年鉴、数据公报、资金等信息。二是解读莆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布七人普课题开发情况。印发《莆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解读》,对人口普查结果进行解读,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公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申报、立项、验收等情况。三是大力发展新媒体。2022年,通过12345热线等方式办理答复咨询件38件,“莆田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29条,阅读量超过1.8万人次,及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统计数据情况进行解读、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印发《莆田市统计局落实〈市委宣传部2022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中共莆田市统计局党组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等文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规范莆田市统计局政务新媒体运营和管理,充分发挥统计政务新媒体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莆田市统计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按照网站栏目、新媒体内容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制作、发布、统计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强化统计管理。按季度规范填报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材料移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统一归档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签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莆田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确保内部协调有力。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二是定期开展自查。根据《莆田市统计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每季度由办公室组织栏目责任人进行网站信息清理,对发现的失效信息、错误信息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描述准确、链接正常,维护好政府信息的权威和正确导向。三是强化考核问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督促各科室(中心)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工作落实。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等机制不够健全;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灵活多样;四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的督查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性;三是充分利用丰富的统计资源,抓好统计快报、月报、公报、手册、年鉴等统计资料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公众统计信息需求;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运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等形式,加强对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和重大普查数据的解读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涉及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全部完成。

 

 

                                   莆田市统计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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