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2〕10号)有关规定,由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ut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路1283号莆田市卫健委604办公室,电话:0594-2293441,邮编: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莆田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卫健系统工作实际,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全面深入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方位推进健康莆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市卫健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人事类信息32条,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卫生健康政策类信息16条,基层综合监督类信息10条,其它工作情况类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程序、办理答复时限、信息处理费等,公布了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同时,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2年度我委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6件,均做到及时高效办理,并与申请人进行了电话联系,申请人满意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委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每一条政府信息均要由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内容逻辑审核和保密审查。我委每月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同时结合市数字办检查反馈的情况,由相关科室进行核实并修正。同时,依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每月5日、20日定期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及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以方便公众查询。2022年,共移交政府信息10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委以委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主平台,首页设置了“权威发布”“防控知识”等栏目,及时更新群众关心的新冠疫情防控信息,特别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十条”以后,重点发布了多条关于自我防护及医疗救治方面的信息。湄洲日报《卫生周刊》、莆田电视台《健康生活》每周固定时间发布卫生健康工作动态,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在此基础上,我委大力推进“健康莆田”微信公众号及“莆田健康宝”公众号两个新媒体平台建设,群众在公众号上实现入学查验证明下载、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查询、预防接种预约、就医指南、线上问诊、生育登记、母婴设施导航等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外,还可在平台上查询医师执业信息、家签服务、附近药房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研究范围,强化组织保障,层层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模式,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我委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察,每月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委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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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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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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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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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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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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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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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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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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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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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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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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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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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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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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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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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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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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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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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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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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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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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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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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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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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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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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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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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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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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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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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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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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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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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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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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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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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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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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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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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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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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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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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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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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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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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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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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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重点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委网站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未能充分采用数字化、多元化的形式开展解读。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开展重点栏目信息的梳理工作,并把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要求定期报送。二是重点从丰富解读形式上着手,多采取音频、动漫、图解等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做好权威信息发布。仙游3.18疫情先后召开新冠疫情防控发布会11场,秀屿8.8疫情召开新冠疫情防控发布会1场,准确、权威介绍当地疫情情况和防控动态等,同时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每日定时更新疫情基本情况、防控动态、重要政策解读,健康科普知识等信息;健康莆田、莆田健康宝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相关情况。组织各级疾控机构、接种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科普宣传。二是持续优化政策措施解读宣传。随着11月份“新二十条”、12月份“新十条”颁布以来,我委通过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健康莆田、莆田健康宝微信公众号邀请专家进行解读。公布全市所有开放的43家发热门诊名单、50家发热诊室名单、便民核酸检测点、线上问诊医院等名单。通过防控科普等向群众普及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理念,特别是居家隔离治疗、预防接种、合理用药、防止囤药、乱吃药等知识。
2、持续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透明度。我委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服务公示制度,切实增强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详细公开我委每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公开事项审查要点、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等。在市卫健委网站“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公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行政审批服务办理结果等内容。今年我委动态调整卫健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调整后市级98项,县区管委会级95项,乡镇街道级14项,村社区级3项,实现同一事项所有办理要素在全市范围规范统一。2022年,我委共办理行政许可1049件。同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双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022年,我委共办理并公开行政处罚15件。
3、持续推进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我委各直属医疗单位严格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文件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信息。9月底我委组织各医疗机构参加全国卫健系统政务公开视频培训,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质量。同时,我委按季度在委网站公示莆田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质量信息,通过公示17家医院的门诊人次、床医比、平均住院天数处方合格率、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等,多维度展示各个医院的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选择。
4、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为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透明度,我委在网站上设置“财政资金”栏目,每月主动公开收支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和行政事业收费情况,按季度公示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表。同时,在委网站公布了各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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