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0:0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莆田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   mem.putian.gov.cn/zwgk/zfxxgk/zfxxgknb/)上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5号楼403邮编:351100电话:0594-2298938传真:0594-2339655)。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运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内容涉及人事、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切实抓好信息发布和栏目更新工作,规范重点信息发布,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规范公开申请工作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公开申请受理、处理、答复等各流程,明确现场申请、信函、传真及网上申请四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在线提交公开申请、在线查询办理流程和答复结果。2022,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局网站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明确公开时限、责任科室,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规范依申请公开方式、注意事项、答复时限,明确不予公开范围。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强化网站后台技术支撑,优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一步完善专栏的便民服务功能和互动功能,做到便民利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力做好网站专栏内容保障,狠抓网站安全运行,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通过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理解,提高了业务能力和信息公开的精准性,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夯实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一定的距离。主要体现在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熟悉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内容,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强化公开意识。二是继续规范公开工作,杜绝信息公开工作的随意性,公开前做好严格审核把关,公开后做好舆情研判,抓住核心、抓住重点,让群众信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我局严格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2〕10号)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全面推动网站栏目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公开内容,准时发布信息,切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安全生产抓好决策落实、政策法规、依法行政等信息的公开,围绕救灾领域抓好备灾管理、灾后救助等信息的公开,围绕行政权力事项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切实提升公开实效。

(二)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聚焦重大政策,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考试收费信息,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发布《莆田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专项规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围绕修订背景和过程、制定意义、主要内容、创新举措、贯彻措施等方面发布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关联同步,准时更新,提高群众对政策的认知度。通过文字解读、图文解读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加强回应关切,针对群众关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主动回应18条。

(三)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对2021年以前以市应急局(市安监局)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明确保留22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5件。部署我市应急管理系统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摸清我市应急管理系统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底数,为下一步建立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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