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1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全年实际情况,编制莆田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莆田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puti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学园中街1899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559858;传真:0594-228207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莆田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着力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载体,并依托局政务公示栏等公开阵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等各类信息。2022年度,主动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7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 4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4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落实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兼职),并建立局信息员队伍,每个科室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科室信息采集编写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工作制度规定,落实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领导的“三级审签”,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对不能公开、需要保密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健全和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同时,充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推送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对照第三方反馈问题和市政府网站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登记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莆田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和规定需不断学习和掌握。二是政策解读以文字、图表图解为主,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三是机关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大各级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提高各级履职能力和业务能力,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以数字化、动画、音频、视频、H5等形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三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协调机关各科(室)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切实为群众提供最优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莆田市民政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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