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体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5 08:31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http://www.putian.gov.cn/zfxxgk/bmzfxxgk/ptstyj/zfxxgk/zfxxgknb/)。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2号楼605;邮编:351100;电话:0594-2393628;传真:0594-2672889)。

、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体育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机构设置职能类、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工作情况类、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应急预案安全工作类、政策法规等规范文件和行政执法依据 5种类型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机构设置与职能类信息1条,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工作情况类信息18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信息9条,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等规范文件和行政执法依据类信息2条。同时围绕体育重点领域抓好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及时完善《莆田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客观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都及时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开。公开内容突出体育职能职责,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突出抓好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积极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公开平台资源,方便群众便捷查询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组织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领导,将政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二是认真完成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1〕18号)文件要求,对照任务表共划分为4大点28小点内容,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细化职责分工。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等有关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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