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16: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1〕18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putian.gov.cn/zfxxgk/zf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427室,电话:0594-2684681,邮编: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莆田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持续推进落实《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市教育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各类别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如下: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1条;教育工作49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条。市教育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按时向市档案局、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网发布;三是开通电话、传真,实行人工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生成、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加强信息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开展文件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做好移交。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莆田市教育局”网站、“莆田教育微门户公众号“教育视界”、“壶兰教育”电视平台等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传播广度和力度,持续深化教育信息传播2021年,莆田教育微门户公众号新增关注近5万人,达13.6万人,其中阅读量过“10万+”信息有4条。积极主动更新各板块信息,定期开展僵尸栏目、睡眠栏目的清理,方便群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考核、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环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科室人员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我局政策解读工作开展力度仍然不够;二是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学习还不深入,市直各学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不平衡。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组织各科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健全政策解读机制继续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责任、方式和内容,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1〕18号)等文件要求,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紧扣强基础抓基层、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对于重要信息,如疫情防控、学生资助工作、入学招生、教师招聘等,除按要求在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外,还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湄洲日报社新媒体、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释放权威信号,回应群众需求。

2021年度,本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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