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国资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电子版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utian.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莆田市国资委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国资大厦28层,电话:0594-2621209,邮编: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莆田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其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2条;同时向档案馆、图书馆寄送纸质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在莆田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电子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招投标栏目重点公开招投标信息等81条。二是在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专栏发布各监管企业产(股)权处置、企业增加资本金等信息14条。三是在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专栏公开2020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9条。四是在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专栏公开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市国资委科室领导及各监管企业负责人任免、人事调整等信息10条。五是在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专栏发布各监管企业人事公开招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录用情况等信息48条。六是每月通过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专题栏目发布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3.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在市政府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和市财政局“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
4.政策解读情况。及时转载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等精神解读,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信息编发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于莆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同时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信息员,进一步落实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公开机制。完善各项公开制度,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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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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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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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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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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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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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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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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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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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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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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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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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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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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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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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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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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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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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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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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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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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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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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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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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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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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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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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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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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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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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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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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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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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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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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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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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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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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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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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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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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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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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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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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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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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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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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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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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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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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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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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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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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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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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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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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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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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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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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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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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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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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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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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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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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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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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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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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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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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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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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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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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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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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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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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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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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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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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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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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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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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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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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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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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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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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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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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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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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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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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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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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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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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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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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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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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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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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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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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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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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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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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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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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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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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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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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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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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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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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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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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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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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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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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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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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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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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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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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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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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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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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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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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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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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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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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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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和上级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市属国有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融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二是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主动及时向社会回应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继续指导推进市属国有监管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企业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企业良好品牌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莆田市国资委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工作如下:
(一)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依规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并印发《关于权责清单更新情况的说明》(莆国资〔2021〕函41号)和《关于2021年无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与反馈的说明》(莆国资〔2021〕函40号)。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1.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结合实际和发展要求,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形成、执行程序,健全配套保障制度,制定内部监管措施,确保“三重一大”决策民主公开,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和市财政局“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融合国资监管企业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坚持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网信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在对相关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发布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三)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今年暂未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解读政策,同时印发了《关于2021年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说明》(莆国资〔2021〕函39号)和《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修改、废止的说明》(莆国资〔2021〕函42号);及时转载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等精神解读,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2.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积极配合12345便民服务中心工作,12345便民服务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回复率100%,满意率99.80%。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在莆田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国资国企着力落实民生保障措施,推动莆田发展”与群众在线沟通交流,同时积极配合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通过12345热线平台动态追踪群众关注的热点事件,及时回应“城乡供水一体化”“全市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公交车空调费收费”等社会关切问题。
(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配合上级部门及时报送国有企业政务新媒体相关材料,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整改工作;依规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五)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每季度在市政府政务宣传栏公开公交线路、财务快报、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报告;并积极配合数字办报送公交线路、车辆到离站数据、自来水水质数据至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