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15: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莆田市相关文件要求及部署,结合202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形成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期限涵盖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http://www.putian.gov.cn/zfxxgk/zfxxgkndbg/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建议或疑问,请与莆田市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政府2号楼327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623066;传真:0594-2692819;电子邮箱:pt269666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规范到位、及时主动、准确公开了政府信息共132件,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件,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件,行政许可类信息2件,为民办实施类信息24件,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9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件,其他类信息64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要求公开:莆田市2019年各县区旅游收入数据、莆田市2010-2019年旅游指标数据、绶溪文旅综合街区和滨溪商业圈项目审批资料等信息,按时办结100%,同意公开答复数3,无法提供数1。加强与申请人电话沟通,掌握申请需求,规范文书格式,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按照《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明确责任主体,层层上报,严格保密审查,保证信息安全公开。制定《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明确本单位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责任分工,做到本局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2021年,共移交政府信息13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1.充分发挥网站平台的作用。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设置,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健全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经办部门、流转部门、审查流程等事项。

2.用好用活政务新媒体。加强“莆田文旅”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公众号设置文旅招商、景区景点、文旅活动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文化资讯、政策信息;自启动微信发布工作以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共发布1767条信息,原创395条信息,粉丝81503人。稳步推进平台设立、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管理责任、信息安全等工作。严格开展督导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政务新媒体“不发声、乱发声、更新慢”等不良现象,努力推进局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工作

根据条例要求,对照国家、省、市对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每月汇总信息公开工作,年终局机关绩效差异化考评中设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项目,对严格落实、积极完成政务工作的科室及局属单位给以高分,实现差异化评价,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网站栏目设置有待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政府信息专栏里功能相近、利用率低、内容单薄又可合并的栏目需要进一步改善设置。

二是市文旅局局属单位信息公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形势下群众新诉求,对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能力、制度建设、日常规范化操作等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努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管理水平。对市文旅局政务公开内容及任务分配进行再次全面梳理,将功能相近的栏目合并,以及点击率低、内容较少酌情归入其他栏目。要求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栏目设置,履行经办和公开指责,精简栏目、扎实公开。

二是提升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下达上级决策部署文件,加大工作指导、交流力度,要求建章立制并及时自查,确保局属单位平台建设、流程办理、公开质量、日常保障工作规范操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体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118号)文件要求,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1.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助力优化文旅环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市政府网站,2021年共计上传相关信息约150件,全面推进文旅政务公开工作。

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本单位各项资金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等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加大本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工作资金等内容公开力度,精准公开内容。

大力推进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定期组织实施跨部门对我市文化市场进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通过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抽取执法人员4名,抽查经营单位20,注销0家。不断完善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文化市场监管格局,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公开。经梳理,我局现有权责事项350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件76件,行政处罚16件,均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大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文化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公共文化保障文件、资金投入与建设、文化设施名录、文遗保护、文化活动信息等方面做好及时到位的公开。

2.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引导预期。《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旅行社组织入莆过夜团队游、精品旅游线路游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两份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让企业和群众真正做到“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3.强化回应关切,助力防范风险。通过依申请公开渠道、12345等平台,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12345平台共计受理诉求件151件,成为了市文旅局与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与平台;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9件建议12件,全部按时办结,办复率100%,共计主动公开18件,其他为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4件均为网络申请,同意公开3件,无法提供1件,按时办结率100%2021年未有影响我市文旅系统公众形象的舆情事件。通过多平台、多途径,用心用情回应民生关切,确保问题真正解决到位,聚焦聚力推动文旅工作不断完善。

4.强化依申请公开,助力人民群众服务。线上线下畅通申请渠道,2021年上半年按时接收群众依申请公开件共计4件,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严格规范答复流程,按照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要求,均满足了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认真总结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案例,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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