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11: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putian.gov.cn/zfxxgk/zfxxgkndbg/),并报送莆田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北街283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18836;传真:0594-2618856;电子邮箱:ptcg332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莆田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公开栏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部门文件类12条,机构职能类4条,政策规定类1条,资金监管类2条,其他信息15条;主动公开网站信息259条,“莆田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信息307条;主动公开市政府政务公开栏4期,局政务公开栏12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接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事务;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省、市政务公开相关培训4次,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1次,通过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新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题页面,集中公开我局政策文件、行政权力运行、议案提案和财政资金等信息;优化“莆田数字城管”公众号内容,强化问题上报、意见反馈和便民查询等功能,提升公众使用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核体系,印发《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抽查结果在绩效考评中予以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工作信息员变动,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较全面,但部分领域公开质量有待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通过开展新《条例》培训,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应公开尽公开。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2份、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2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制作大型疫情防控墙体宣传广告2块;利用城区大型LED、各小区灯箱、LED电视等广告载体,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图片和标语。二是紧扣重大政策回应民生关切。2021年,我局发布文字类解读4份,图片类解读2份,民意征集1条;局领导参加新闻通气会1次、在线访谈1次;参加“12345热线”活动28次,疫情专场3次;受理12345诉求件2031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回复率100%,网评满意率99.48%。三是加强公开阵地运营管理。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及时转载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解读;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自查,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通过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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