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11:30

本年报是由莆田市民宗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http://www.putian.gov.cn/zfxxgk/bmzfxxgk/ptsmzj/zfxxgk/zfxxgknb/)上可下载本年报的电子版。对本年报如有疑问,请联系莆田市民宗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1号楼446室,电话:2387068,联系人:潘慧,电子信箱:0594mz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民族宗教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工作以及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关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有


序地推进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文件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行政许可1条、安全生产类4条、工作情况类7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7条。截至202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人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省、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成立莆田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5月份,进一步优化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添加了文件有效性字段等。充分利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公开平台,按时向“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送交目录表、公开文件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方便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便捷查询获取少数民族优化政策、宗教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局内部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加强对科室、个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作为个人年度绩效差异化考核的一个重点内容,制定并发布了《莆田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同时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2、业务科室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3、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逐条进行改进完善。1、主动沟通市府办信息科及市数字办,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优化,添加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等栏目;2、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3、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重大工作事项及民族宗教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我局按要求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加强行政权力、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等情况公开。

1、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围绕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及重点工作,只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今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信息32条。

2、加强政策解读公开。为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及时了解新修订《福建宗教事务条例》,邀请专家就如何领会《福建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意义进行专题授课,并图文解读了《福建宗教事务条例》,及时为大家解疑答惑。2021年,及时公开、共解读相关政策措施6条,组织开展培训、宣讲12次。

3、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根据要求公开我局新编制的《莆田市民宗局权责清单》,参照省民宗厅及我局工作实际2021年我局权责清单没有调整变化情况。按时公开每季度行政许可(审批)结果2021年没有产生处罚强制信息。  

4、细化财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我局每个月的“三公”经费、2021年度财政预算及2020年度的财政结算及时公开少数民族专项工作资金下达通知。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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