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有关规定,由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t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3号楼419室,电话:0594-2378511,邮编: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全面深入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广度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要求,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为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财政、重点项目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设置专题专栏,及时转载、发布最新出台的重大政策,有效开展政策解读发布工作,真正做到让企业和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2021年,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约3万件,主动公开莆田市人民政府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205份。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对相关公开单位的培训和依申请公开案例指导,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全面完善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处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及时与申请人加强沟通,做到按标准规范文书格式答复,增强答复准确性和严谨性,更好地满足申请人的实际需求,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55件,均做到及时高效办理,群众满意率高。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为查询使用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结果,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规范性文件子栏目,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工作,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加强政府信息送交“两馆”工作,送交率达100%。持续推进《莆田市人民政府公报》刊印工作,将市直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列入刊登内容,推动政府公报更加全面、完善和规范。
(四)完善公开平台,加强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做好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IPv6技术改造,强化网站日常管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打造人工智能“服务专员”——智能问答机器人,面向政务公开服务对象, 提供7×24小时持续工作、一对一应答。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专栏细化一级、二级目录,确保定期更新信息,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
(五)落实监督保障,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应用,充分发挥市级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定期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采集、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培训工作,全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培训3次,受训人员约150人/次;组织参加全省业务培训2次,受训人员约18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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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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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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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24 |
6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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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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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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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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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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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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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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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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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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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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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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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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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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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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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9 |
5 |
0 |
1 |
0 |
0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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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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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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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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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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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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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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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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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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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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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3 |
4 |
0 |
1 |
0 |
0 |
38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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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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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50 |
5 |
0 |
1 |
0 |
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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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统一标注,仅对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标注“已废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文件仅可通过复制网页内容的方式下载,未提供全真版文件以及可供直接下载的版本。
(二)改进情况。一是对专栏内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一添加有效性,逐一标注了“有效”、“废止”等有效性信息。二是专栏内主动公开的文件均设置与原件相同的全真版文件扫描版及可直接下载、打印的PDF格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处理费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及时分解部署
对照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的具体落实要求,下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1〕18号),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
2.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方面的促进作用。一是突出主动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类规划、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财政、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领域信息。二是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增强解读实用性。2021年,发布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企业社会责任评估等的政策解读稿79篇。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督促市直部门跟踪省直部门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完善情况,确保及时更新出台。各县区对照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区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步推进镇街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梳理分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应当主动公开的机关职能、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公务员招考录用结果等十五类信息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主动公开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限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提升行政透明和公开度。
3.加强督促指导
一是组织专题业务培训。2021年共组织3场专题业务培训,受训人员约150人次,提高全市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跟踪督导力度。按季度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对上一年度要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推动整改落实。
4.强化评估考核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结合年底绩效考评数据采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相关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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