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由莆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电子版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utian.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莆田市国资委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国资大厦28层,电话:0594-2621209,邮编:351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莆田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等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充分发挥莆田市政府网站、莆田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载体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重点领域国资监管信息。
1.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财务监管信息公开情况。每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专题栏目发布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净利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效益增长情况;每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专题栏目发布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情况。二是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情况。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等信息,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招投标栏目共发布信息148条。三是产权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栏目及时发布各监管企业产(股)权处置、企业资产租赁、企业抵押贷款、企业增加资本金等信息165条。四是考核与薪酬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以及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工资总额结算情况及工资总额预算情况。五是领导人员任免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市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市国资委科室领导及各监管企业负责人任免、人事调整等信息14条。六是人事招聘信息公开情况。指导各监管企业做好招聘工作,及时发布各监管企业人事公开招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录用情况等信息52条。
此外,及时公开落实七届市委十二轮巡察反馈、整改情况信息,并持续做好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公示公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在市政府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和市财政局“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主要包括报表数据、“三公”经费预算及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等内容。
3.其他信息公开情况。及时通过市国资委网站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9条。
4.政策解读情况。持续加强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等解读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并全面解读国资委重要政策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国务院重要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计划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联动机制。同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岗位和职责,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电话和工作信箱,提供网上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使受理和答复工作更加标准化,可操作性更强。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在起草文件、拟制公文处理单时审核把关文件公开属性,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编发工作管理,政务信息发布实施分管领导审批、专人负责制度,并在规定15日内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纸质材料送交“市图书馆”、“市档案局”,认真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报表、季度报送、年度报告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2020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将依托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专题专栏中“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板块、政务公开栏目中的“部门预决算”和“机构设置”板块整合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打造政务公开权威发布平台,形成公开协同效应。二是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核,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并取消“三需要”门槛,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明确一位委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抓,其他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对正常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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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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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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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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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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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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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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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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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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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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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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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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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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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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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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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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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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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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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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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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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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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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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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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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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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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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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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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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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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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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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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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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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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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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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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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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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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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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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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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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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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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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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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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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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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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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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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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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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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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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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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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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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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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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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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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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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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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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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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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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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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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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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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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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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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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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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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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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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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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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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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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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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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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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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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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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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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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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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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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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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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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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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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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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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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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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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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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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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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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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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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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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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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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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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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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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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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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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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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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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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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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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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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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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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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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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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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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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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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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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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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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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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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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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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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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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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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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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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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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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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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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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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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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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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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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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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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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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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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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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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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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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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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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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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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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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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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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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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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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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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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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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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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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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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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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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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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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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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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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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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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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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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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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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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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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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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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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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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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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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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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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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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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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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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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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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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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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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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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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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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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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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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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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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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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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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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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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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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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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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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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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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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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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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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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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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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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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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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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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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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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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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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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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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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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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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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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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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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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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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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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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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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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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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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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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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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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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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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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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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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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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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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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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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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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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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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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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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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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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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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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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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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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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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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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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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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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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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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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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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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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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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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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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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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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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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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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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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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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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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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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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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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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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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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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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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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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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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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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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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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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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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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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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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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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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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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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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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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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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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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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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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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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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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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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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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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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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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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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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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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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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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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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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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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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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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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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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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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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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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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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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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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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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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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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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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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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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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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莆田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取得了一定进步,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在新的年度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的形式应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应进一步拓展;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应进一步宣传和引导,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的满意度。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积极融合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关联,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升回应效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落地落实。二是聚焦国企监管重点领域强化信息公开,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大政策性文件主动公开力度。三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积极参与全市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调动各科室积极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