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通知,省、市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形成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内容所列的数据涵盖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ut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政府2号楼327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623066;传真:0594-2692819;电子邮箱:pt269666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开展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经梳理,我局现有权责事项34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8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195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2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7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78项,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
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规范行使职权,完善文化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建立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定期组织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文化市场监管格局。各县区年度抽查比例按检查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2次,按照“谁抽查、谁公开”原则,每次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执法支队线下公开栏对外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文化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共文化保障政策、文化资金投入与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等信息,围绕文化设施名录、文化活动信息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4.做好财政信息公开。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专项工作资金等内容为重点,通过市政府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统一公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借助媒体、微信公众号、12345等平台,其中12345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受理有效诉求件129件,回应了莆仙戏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文旅工作动态、文旅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讲清了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事项;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答复共计公开24件;同时,依民众申请,公开有关湄洲岛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和湄洲岛统计年鉴,对公众关注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6.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运用多种方式和形式展现立体式、多方位的解读,我局林志强副局长就“多措并举助推文旅企业复工复产”主题,在市政府网站开展访谈,现场回答网友和听众关心的有关问题,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问题解决。有效提升了解读的准确性、贴近性、权威性。
(二)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为网络申请,要求公开:湄洲岛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相关统计数据和疫情期间境外旅行退费政策等信息,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全部按规范答复。
(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我局因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印发《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莆文旅〔2020〕94号)的通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度,明确责任分工,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集、保密、传递、利用、引导、存储日常,工作责任约束更加刚性、公开内容更加优化、公开程序更加完善。为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提供了保证。从制度和长效落实上,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依规、服务群众做好网站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对拟公开在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审核,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对本单位产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
2.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局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的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3.推进政府公报稳步发展。我局严格按照要求,每个季度在市政府政务简报公开栏,以简报形式向群众公开重要事项,截止12月底公开简报4期,主要公开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措施、文物保护单位工作情况、文旅市场管理情况、非遗项目公布等事项。
4.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一张导图、一个系统、一份专版、一个目标”的要求,梳理市、县两级文旅系统114项审批事项,全面推进“自己‘批’ 网上办”审批服务新模式。推进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如:旅行社设立审批从原来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且8个工作日为“不见面审批、一趟不用跑”,邮寄送达群众手中,大大方便群众办事。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根据2019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新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形成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协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组织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学习新《条例》,完善《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重特大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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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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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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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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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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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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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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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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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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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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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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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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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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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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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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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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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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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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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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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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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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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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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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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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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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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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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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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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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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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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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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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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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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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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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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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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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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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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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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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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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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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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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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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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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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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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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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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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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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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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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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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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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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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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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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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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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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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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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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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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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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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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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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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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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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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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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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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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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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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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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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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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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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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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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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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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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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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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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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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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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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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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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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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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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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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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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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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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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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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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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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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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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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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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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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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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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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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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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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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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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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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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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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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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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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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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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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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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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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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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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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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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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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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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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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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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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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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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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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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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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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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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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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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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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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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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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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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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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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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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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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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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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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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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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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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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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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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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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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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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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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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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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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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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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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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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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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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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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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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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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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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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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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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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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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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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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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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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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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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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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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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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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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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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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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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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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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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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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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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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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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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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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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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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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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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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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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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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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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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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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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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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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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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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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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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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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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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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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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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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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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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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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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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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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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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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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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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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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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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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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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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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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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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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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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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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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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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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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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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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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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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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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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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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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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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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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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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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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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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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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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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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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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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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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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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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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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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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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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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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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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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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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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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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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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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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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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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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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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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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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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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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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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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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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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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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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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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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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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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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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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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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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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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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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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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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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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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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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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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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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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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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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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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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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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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中的主动配合提供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有所欠缺;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丰富,政务公开工作专业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结合日常工作会议,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二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切实增强解读效果,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