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有关规定编制。
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查阅(http://jyj.putian.gov.cn/zfxxgk/zfxxgknb/)。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427室;邮编:351100;电话:2684681;传真:269224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教育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年来,我局政府网站(莆田市教育局)发布信息592条,微信公众号(莆田教育微门户)发布信息658条。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0年,市教育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各类别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如下:机构职能类1条;行政许可类3条;重大建设项目类4条;教育工作97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6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条。市教育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按时向市档案局、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网发布;三是开通电话、传真,实行人工答复。同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格式,加强规范,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市教育局以完善内容办理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质量。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按时办结。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主动更新各板块信息,定期开展僵尸栏目、睡眠栏目的清理,方便群众查询。巩固提高“莆田市教育局”网站、“莆田教育微门户”公众号、“教育视界”电视平台等载体建设,新增“壶兰教育”电视平台,进一步加强信息传播广度和力度,持续深化教育信息传播。今年,“莆田教育微门户”公众号新增关注近3万人,达8.5万人,其中阅读量过“10万+”信息有4条。
(四)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要求。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2020年,公开《莆田市教育局关于精简全市教育系统2019年有办件量的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的通知》《莆田市教育系统2019年有办件量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批导图》。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发布《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各类教育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延期开学有关事项问答》《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应对春季开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等重要信息,以权威信息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主动对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督促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参照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时公开。三是推进多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于重要信息,如疫情防控、学生资助工作、入学招生、教师招聘等,除按要求在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外,还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湄洲日报社新媒体、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释放权威信号,回应群众需求。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市教育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领导小组名单。2020年8月,发布《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办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明确。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考核、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环节落实。制定《莆田市教育局新闻应急处置办法》,提高处置新闻(网络和网站)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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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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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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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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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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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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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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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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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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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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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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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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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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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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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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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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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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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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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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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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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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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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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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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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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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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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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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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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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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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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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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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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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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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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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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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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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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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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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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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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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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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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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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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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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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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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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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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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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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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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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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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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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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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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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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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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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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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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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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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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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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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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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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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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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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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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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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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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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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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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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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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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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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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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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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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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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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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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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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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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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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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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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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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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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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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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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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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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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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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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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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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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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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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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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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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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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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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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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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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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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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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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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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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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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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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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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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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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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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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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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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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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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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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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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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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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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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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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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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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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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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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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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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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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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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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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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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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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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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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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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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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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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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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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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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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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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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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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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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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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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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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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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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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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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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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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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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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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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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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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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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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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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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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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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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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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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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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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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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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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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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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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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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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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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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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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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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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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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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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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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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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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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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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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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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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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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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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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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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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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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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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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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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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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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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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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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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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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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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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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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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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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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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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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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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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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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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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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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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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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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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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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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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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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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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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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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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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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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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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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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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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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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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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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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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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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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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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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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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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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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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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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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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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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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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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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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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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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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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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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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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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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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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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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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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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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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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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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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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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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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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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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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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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0年,市教育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策解读及时性和方式多样性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还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市直各学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不平衡。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市教育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配强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常学常新,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主动更新各板块信息,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加强教育信息传播广度和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教育领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