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将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务公开-部门平台链接-莆田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公布(http://www.putian.gov.cn/zfxxgk/bmzfxxgk/ptcg/zfxxgk/zfxxgknb/),并报送莆田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北街283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18836;传真:0594-261885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2020年主动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部门文件类9条,机构职能类9条,政策规定类6条,资金监管类5条,其他信息4条。
一是加强用权公开。主动公开权责清单,依法明确我局权责事项11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6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4项和其他权责事项24项;印发《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修订市、县区(管委会)两级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莆城管法〔2020〕2号),完成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是加强审批服务公开。印发《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修订市、县区(管委会)两级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莆田市大型户外广告联审联批工作流程(试行)》,实现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一次受理、并联审批”;联合七部门印发《关于修订城市管线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的通知》,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市管线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审批联审备案制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地。
三是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加强防控工作宣传,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建成区范围内大型LED广告显示屏,滚动宣传疫情防控内容;拍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专题新闻,在莆田电视台《今日说法》新闻栏目中播出;在《城市管理你我他》专题栏目,制作播出“物业小区疫情防控管理和燃气安全供应保障助力疫情防控”两期宣传片。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2020年,我局共印发解读文件6份,分别是《关于<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含图解)、《关于<莆田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含图解)和《关于<燃气行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含图解)。
五是加强回应互动。积极对接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局领导多次到服务平台中心现场接听市民12345来电,解答群众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2020年10月22日,局主要领导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介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普及分类知识,并回应解答网民朋友的有关诉求。开展“关于征求《莆田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立法意见”和“关于征求《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意见”的民意征集,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数为0。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局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条例》要求,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编排体系、公开形式和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图和注意事项等进行调整。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四)拓展信息公开平台
我局以市政府网站为“主平台”,同时依托“莆田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等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2020年,我局更新市政府网站信息224条,“莆田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信息155条,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栏4期,更新局政务公开栏12期;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送交信息公开材料各33份。
(五)监督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我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考评体系,督促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检查,2020年意见箱共收到5条意见,均已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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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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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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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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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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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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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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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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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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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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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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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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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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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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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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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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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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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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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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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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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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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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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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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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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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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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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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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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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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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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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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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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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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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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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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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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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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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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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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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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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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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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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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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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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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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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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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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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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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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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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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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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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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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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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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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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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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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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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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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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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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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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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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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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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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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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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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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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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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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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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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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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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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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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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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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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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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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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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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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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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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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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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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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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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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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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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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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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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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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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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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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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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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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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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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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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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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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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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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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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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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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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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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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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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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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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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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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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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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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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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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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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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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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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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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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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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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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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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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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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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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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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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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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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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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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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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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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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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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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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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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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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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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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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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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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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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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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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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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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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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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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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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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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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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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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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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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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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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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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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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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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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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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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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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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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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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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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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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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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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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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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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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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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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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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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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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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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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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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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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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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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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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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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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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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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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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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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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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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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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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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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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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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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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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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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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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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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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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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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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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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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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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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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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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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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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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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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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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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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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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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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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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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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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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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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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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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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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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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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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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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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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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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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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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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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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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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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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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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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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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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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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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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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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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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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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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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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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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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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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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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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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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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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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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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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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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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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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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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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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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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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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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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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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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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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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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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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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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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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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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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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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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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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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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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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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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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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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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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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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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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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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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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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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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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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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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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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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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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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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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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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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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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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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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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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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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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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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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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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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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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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要求还有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公众和与民互动交流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认真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和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公开落实,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