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年17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报送荔城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与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县巷63号区府大院1号楼二层办公室,邮编:351100,联系电话:0594-2294422)。
一、总体情况
按照有关编制要求和部署,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办事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作以下几方面汇报:
1.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荔城区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情况调整修改了《荔城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区信息公开单位调整各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并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及时、内容规范。2020年我区共有30个信息公开单位,其中有1个区级公开单位,6个镇街23个单位部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1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6个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48条,其他23个信息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1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信息17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1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5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5条;其他业务公文类信息272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主要公开形式为区政府网站、区政府政务公开栏。
2.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制定《莆田市荔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更新调整《荔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统一登记、审核、办理、录入、答复、存档等材料格式,进一步规范并简化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并细化依申请相关材料工作,明确规定在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及时办理录入平台并在规定的十五个工作日按申请人答复形式要求答复申请人。2020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均及时答复。其中区本级政府收到36件,6个街镇共收到5件、23个有关部门共收到30件。按照提交申请的方式分类:当面申请45件,网络申请14件,信函申请12件。按照答复类型分类:告知补正4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4件,同意公开答复21件,区分处理后公开4件,不予公开答复5件,无法提供23件,不予处理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除了已制定的《荔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2020年新制定出台了《荔城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信息管理相关文件,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的规范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流程,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文书、指南、答复等格式,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源头界定、实效文件管理、保密审查以及上网发布、公开、更新时限等环节,通过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4.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我区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以区政府网站为依托,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格式改版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汇集,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展示相关内容。新增西天尾镇、黄石镇、新度镇、北高镇、镇海街道办、拱辰街道办6处政务公开专区,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服务。2020年我区现场咨询接待722人次,网上咨询35人次,咨询电话588次。
5.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荔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荔城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荔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荔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将政务公开(含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信息公开单位按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台账,区级按季度对信息公开单位的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保障到位、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行谈话通报,情节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同时通过 “公众参与”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并及时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外部监管。2020年我区12345平台共收到公众诉求件361136件,满意率99.41%。
6.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是围绕法制政府建设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抓好重点任务推进,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各信息公开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在“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公开”中公开。2020年公开相关材料33条。二是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全区26个试点领域目录已编制完成并公开在“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岗位,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三是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2020年我区印发了《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决定》(荔政综〔2020〕69号)、《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荔政综〔2020〕73号)两份清理失效规章和规范性的文件,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区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年发布相关信息11篇,全面阐释我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各项政策举措,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8篇,确保相关政策效果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制发《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荔发改〔2020〕56),积极推进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清单、市场准入环节违规设立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自行制定的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及保证金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审查的通知》、《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市场采购监管规则工作。二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依托“互联网+”,将审批事项的审查要素、要点“精细、精准、精简”一次性告知。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持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从“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 群众和企业在部门间“来回跑”改为申报材料等信息在部门之间流转。督促各相关部门抓紧按照省“五级十五同”清单进行办事指南的绑定及公布。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三是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贯彻落实减轻企业税费政策,加大企业降本减负力度,政策性支持企业减负降本。落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商会协会收费,对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管理条件,减少企业投资创业行政审批环节中介服务事项费用支出,节省投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面对今年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爆发和流行,为进一步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部署及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方面工作,我区采用多方式、多途径、线上线下相结合公开方式,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2期)、悬挂主题横幅(一条)、展板(14面)、发布手机短信、印发《公众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健康提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3种宣传单计400份、微信公众号等展示相关材料,密切关注舆情热点问题,及时快速、正面回应,积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格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统一规范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质量,保障公众合理公开需求。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对接联系业务部门、平台运营公司进行栏目撤并,优化栏目设置。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将12345平台整合到网站政民互动模块,实施统一入口,统一处理,进一步提高了网络问政服务水平。加强对部门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对于无法及时保障的新媒体坚决给予关停。目前全区共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11个,涉及4个单位。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与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结合政务新闻动态,共同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定期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专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保证栏目及内容更新畅通。进一步健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网站工作日、节假日不间断读网,并购买第三方普查机构对区政府网站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测服务,包括错别字、无效链接、暗链、伪链、僵尸栏目、互动回应等检测服务,实行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每月一通报,发现问题实时提醒整改并记录备查。二是依托网站的绩效考核系统,加强对各单位材料报送、信息录入等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实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汇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及时有效。三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我办与网安部门做好对接,定期排查政府网站相关程序升级、软件补丁、病毒查杀、网站维护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同时,及时规范了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坚持“谁发布谁负责”,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
7、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一是出台了《荔城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相关单位完成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拓展并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事项、内容、主体、依据、时限等要素标准,主动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专班,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工作方法科学化、工作制度系统化,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出台相关的内容规范标准9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及年报编制公布、平台建设、绩效考核、社会评价、公众参与等方面工作规范,形成责任清晰、流程科学、有序衔接的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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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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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7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87 |
增59 |
337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86 |
增7 |
33698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61 |
183 |
1104 |
|
行政强制 |
60 |
26 |
5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2 |
减32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2 |
7612749.3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0 |
1 |
0 |
0 |
0 |
0 |
7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4 |
(一)予以公开 |
34 |
1 |
0 |
0 |
0 |
0 |
35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70 |
1 |
0 |
0 |
0 |
0 |
71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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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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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 |
0 |
0 |
1 |
0 |
7 |
0 |
0 |
7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公开的覆盖面有待提高。
2.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单一,内容可读性不高,解读范围不够全面、解读互动效果还不够理想。
3.个别单位对公文公开属性以及公文划分类别知识掌握不清。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和深度。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及时更新的工作机制,拓展新的政务公开途径,结合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最新动态,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加大对业务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扩展业务知识培训内容,针对条例的新变化及时答疑解惑和宣传,帮助各信息公开单位及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扩宽政策解读途径,通过图文结合等更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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