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5 16: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北岸经开区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总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以及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报告中所列2020年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ptmzwb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507室,邮编:351152,电话:598979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经开区严格按照莆田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工作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3条,规划计划类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类信息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类信息2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条,其他类信息22条。通过主动公开,让群众更加快捷有效地获取各项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件办理工作,持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合法知情权。2020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莆田市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查、发布等流程,并指定专门人员对网站进行读网,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61〕号)有关要求,重点提升第一平台建设,持续做好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化和管理。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版,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细化模块。及时公开群众关切的教育与科技内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教育科技相关信息。截至目前,累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640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体系,不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通过12345平台受理群众诉求件共2558件,办结2506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办理率100%,群众网络评价满意率99.96%,回访满意率98.51%。

  (六)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落实情况方面

   北岸开发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公开平台。按照省、市要求,依托专业网站建设机构,对经开区政府信息专栏进行全面改版,定期维护更新,进一步提升网站权威性和影响力。突出重点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2020年,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总办件量64163件,其中自然人60288件,法人3875件。并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同步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公信力。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 

  成立了以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保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两化工作的筹备、传达、引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基本实现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754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其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尚未审结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内容重视不够,掌握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过于单一。政策解读以文字为主,较少通过图片、视频等更新颖的方式进行创新解读,“亲民度”不高,接地气不够。

  (二)下一步计划 

  聚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鼓励各部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析政策,科普知识,让群众对政府主动公开的事项有更直观的认识。三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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