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0100-1500-2022-00036
- 发文机关: 莆田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2-25
- 发文字号: 莆政土〔2022〕34号
- 标 题: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北第二通道连接线A段工程建设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3-09
- 有 效 性: 有效 废止
荔城区人民政府:
黄北第二通道连接线A段工程建设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地〔2022〕128号),现通知如下:
一、黄北第二通道连接线A段工程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征收荔城区北高镇高洋村水田0.0003公顷、旱地0.7834公顷、其他农用地0.6213公顷,江边村水田0.8407公顷、旱地0.3296公顷、其他农用地0.691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64公顷,岱峰村水田0.7497公顷、其他农用地0.4129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4.436公顷;使用国有交通运输用地0.0001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4.4361公顷,拟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黄北第二通道连接线A段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你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区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建设。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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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