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6:14 | 来源: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开莆田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莆田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putian.gov.cn/ptyb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518号莆仙大剧院C区413,邮编:351100,联系电话:0594-23080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营造信息公开浓厚氛围,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有力提升医保在群众心中形象。    

规范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局始终按照《条例》规定,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坚持准确、及时、高效为原则公开医保相关信息,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看待,促进政务公开信息方式的创新。二是印发《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通知》(莆医保综202254),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局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流程,全局的信息公开均需通过业务分管领导审签,方可公开。

(二)加强学习提高信息主动公开质量

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局各县区分局,直属单位各科室。我局认真组织宣传,倡导干部职工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全体干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深入、细致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154条,其中通知公告类140条、规范性文件类1条、议案提案类13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加强建设,拓宽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局文件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新增“局长信箱”栏目,发挥咨询、投诉等功能,确保群众利益申诉。二是调整微信公众号“莆田医疗保障”性质,从服务号调整为订阅号,增加微信公众号发布频率,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发展。三是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积极受理热线工单,限时办结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答复群众关切的问题。2022年我局共受理12345热线工单3961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审查,保障信息公开安全

我局严格按照出台的文件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保障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零差错、零事故,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我局政务公开基础较为薄弱,政府信息公开无专职工作人员,是办公室人员兼职此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我局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是我局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布《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医保综〔2022〕104号),明确各科室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安稳有序进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