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自《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36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8〕98号)文件出台以来,我市建筑业不断发展,为我市经济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本次起草的措施主要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8〕98号)文件的基础上新增与完善,同时参考福州、厦门、南平、宁德等地市的经验做法,并结合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进行重新修订。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我市建筑业企业活力,推动建筑业民营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建筑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三、工作进展
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从培育优质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做专做精、鼓励企业资质等级提升、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和表彰创优先进企业等方面起草了《莆田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十条措施》先后2次征求各县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意见,召集行业相关企业、行业协会讨论征求社会意见,合理意见均已采纳;并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1.资金保障:政策实行年度资金总控,奖补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仙游县可参照自行研究奖补措施)。
2.过渡期安排:存量项目按国家规定设置履约过渡期,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3.政策时效:自2025年7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8〕98号)同时废止。
五、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培育优质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做专做精、鼓励企业资质等级提升、加大企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和表彰创优先进企业、保障企业人才子女就学、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完善服务机制10个内容。其中:
1.培育优质龙头企业,评选发布一批优质建筑业企业为“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我市项目建设。
2.支持企业做专做精,引导中小企业转向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消防设施、防水防腐等专业承包市场发展,打造差异化竞争平台,形成优势互补的专业化分工。
3.鼓励企业资质等级提升,建筑业企业晋升特级总承包(综合)、一级总承包(甲级)资质等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4.加大企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企业,符合条件的享受龙头企业相应待遇;给予资质引进奖励及办公用房租房优惠和购房补助。
5.鼓励企业发展壮大,根据企业资质、建筑业产值及产值增长等综合贡献予以贡献奖励、基础奖励。
6.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支持优质企业与市外优质企业(含外资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我市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市政工程投标。
7.鼓励和表彰创优先进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创建优质工程,作为承建单位获得较高荣誉的给予优质工程专项奖励。
8.保障企业人才子女就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建筑业企业综合贡献情况会同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就学实施方案,每年统筹安排建筑业企业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就读,保障企业人才子女就学。
9.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严格落实工程款专款专用。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不得以审计未完成、资金未到位等理由拒绝、拖延、推诿、暂停工程整体结算工作;施工合同中不得约定类似“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足额支付进度款为由顺延工期或停工”等违背法规、显失公平的条款,已约定的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10.完善服务机制,构建便捷畅通的涉企信息直达通道,实现助企服务常态化、排忧解难精准化、诉求办理机制化、问题解决实效化。
六、关键词诠释
1.龙头企业:指经评选发布的优质建筑业企业,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我市项目建设,享受激励措施及示范引领支持,旨在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发展力。
2.专业承包骨干企业:指纳入重点培育清单的中小企业,聚焦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等细分领域,探索实施专业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动中小企业做专做精。
3.紧缺专业资质:包括公路、铁路、港航、水利、矿建、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鼓励企业调增紧缺专业资质。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
联系方式:0594-2633050
八、深度解读
(一)政策延续性与创新点
1.迭代升级:本措施是对2018年《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8〕98号)的全面修订,新增“外资联合体投标”、“施工过程结算”、“创建优质工程”等条款,强化对企业转型、市场开放、权益保障的支持。
2.对标先进:参考福州、厦门、宁德等地经验,将资质晋升奖励标准提高至特级总承包(综合)资质 1000万元、一级总承包(甲级)资质300万元(紧缺专业资质奖励标准为1.5倍),引进企业补助提升至特级总承包(综合)资质 1200万元,形成区域竞争优势。
(二)企业培育与市场活力提升
1.梯度发展机制:通过“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专业化”双路径,既扶持大型企业冲击高端市场,又引导中小企业深耕细分领域,形成“总包强、分包专”的产业生态。
2.激励精准性:贡献奖励、基础奖励与企业发展实绩挂钩(如特级企业年产值需达50亿元),避免普惠性补贴,确保奖励资金向高贡献企业倾斜。
(三)要素保障与营商环境优化
1.人才服务闭环:安排高层次人才、技术骨干及特种作业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就读,解决企业“引才易、留才难”问题,强化人才支撑。
2.规范价款结算:严格落实工程款专款专用,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并禁止“未足额支付进度款不得停工”等不公平合同条款,从制度层面破解工程款拖欠难题,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