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莆田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决策部署,积极抢抓全国范围新一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促消费稳投资,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莆田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夯实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制造、绿色出行,厚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底蕴;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消费,满足群众高品质多样化需求。
二、目标任务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较2023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总体框架由七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到第六部分为重点任务,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优势产品供给五大行动,第七部分为强化政策保障。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提高经济循环发展质量和水平。第二到第六部分,明确五大行动17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全面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着力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二是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开展汽车、家电产品、家装等以旧换新。三是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动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全面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四是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五是实施优势产品供给行动。加快先进装备推广应用,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打响我市特色品牌。
第七部分,强化政策保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二是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落实对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支持。三是优化金融支持。积极拓展各类金融工具。四是加强要素保障。切实保障合理用地用海用能等需求。五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技术攻关和科研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四、深度解读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福建省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明确了以下具体事项。
(一)聚焦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重点推进工业、建筑、教育、文旅、农业、交通、医疗等七大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围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全行业全链条应用,实施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数字化强基支撑行动,加快“智改数转网联”进度步伐。加快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推广应用。
(二)开展汽车、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持续促进汽车消费,提升汽车流通环境,促进车辆排放、油耗和安全性等方面升级。举办家电节、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支持企业进社区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引导回收企业按规划合理布局并规范建设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重点,对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家装适老化改造、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等给予消费补贴。
(三)构建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完善报废机动车利用体系,优化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实现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支持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打响特色品牌。大力促进数控机床、食品加工设备、纺织鞋服机械、仓储物流装卸设备、锂电池制造装备等优势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实现制造技术、工艺创新、人工智能应用等技术突破。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发展混合动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路线,提高整车生产能力,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立足我市制造业品牌优势,加强企业培育,加快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抢抓机遇、拓市场,发挥平台作用,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分行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大力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好产品。
五、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林魁
联系电话:0594-2281672;1336594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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