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莆田市贯彻落实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2〕37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莆政综〔2021〕46号)要求,坚持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制定《莆田市贯彻落实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着力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推进莆田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包括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打造党群服务阵地、不断丰富近邻党建服务内涵三个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包括强化社区为民服务功能、扩大社区便民服务供给、强化社区安民服务供给三个目标任务;第三部分为“补齐服务设施短板”,包括科学规划设施布局、整合优化土地和设施资源、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水平、推进社区治安防控设施建设五个目标任务;第四部分为“优化服务功能布局”,包括拓展社区服务设施空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建设两个目标任务;第五部分为“创新服务机制”,包括完善服务统筹机制、完善即时响应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完善村(居)自我服务机制五个目标任务;第六部分为“加快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包括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打造社区智能安防设施建设、搭建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三个目标任务;第七部分为“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培育社区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加强社区服务志愿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五个目标任务;第八部分为“促进莆台社区服务交流交往”,包括拓展莆台基层社区互动、推动莆台社会工作融合发展、探索莆台养老领域交流合作、拓展莆台婚姻家庭交流合作四个目标任务。
四、主要亮点
(一)明确重点任务。坚持围绕国家、省任务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任务目标;对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分工,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强化解决短板。聚焦新时期下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着重解决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如提升城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丰富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强化城乡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加强人才支撑、智力支持,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性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三)突出资源融合。结合我市“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建强末端党组织,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架构体系;融合“党建+”邻里中心建设优势,完善“1+6+X”模式运行机制,丰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托幼托教、医疗卫生、文体活动、生活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设施;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进“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数字化服务社区治理效能;充分挖掘莆台区位优势,促进莆台社区服务交流交往,探索莆台基层融合发展新途径。
联系人:市民政局,联系电话:228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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