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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23-06-0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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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3年1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对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更具体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一个总抓手、五篇文章、两大支撑、三大战略、四城辉映”工作部署,助推建设质量强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起草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 

  (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21〕91号) 

  (四)《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莆政综〔202146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146号) 

  目标任务 

  提出2025年发展目标及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思路、目标、任务、路径和保障。 

  2025年,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标准化试点示范效能充分释放,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我市企业、科研院校、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到320项;建立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45项;培育团体标准达到25项;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达到2000项;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贡献奖达到15项。 

  2035年,全面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标准化有力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成为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主要内容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为总纲,总结提炼我市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聚焦全市12条重点产业链,结合贯彻我市“十四五”规划,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构成,提出了二十四项具体建设任务和举措:一是从三个领域提升现代产业标准化水平;二是推进“四大经济”标准化应用;三是紧扣四个民生事业,加快社会事业标准化进程;四是从七个方面优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五是从组织、政策、资金、人才、技术和文化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有力的保障措施。 

  深度解读 

  立足莆田地方特色,结合贯彻我市“十四五”规划,落实“一个总抓手、五篇文章、两大支撑、三大战略、四城辉映”工作部署,聚焦全市12条重点产业链布局标准化研究方向。推进鞋服、工艺美术、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品牌化、智能化和绿色化为方向,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标准研制力度。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支持平台经济开展多式联运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木兰溪样本,加快《幸福河湖评价导则》地方标准制定进程,促进我市治理木兰溪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以标准化手段持续助力打响“妈祖圣地、美丽莆田”旅游品牌,推动莆田特色文化元素与旅游产业、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莆仙文化和旅游品牌影响力。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联系电话1775982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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