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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23-02-07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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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2022年11月,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莆田市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意见》闽政〔2022〕29号文件,支持莆田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为莆田全方位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起提供了重大机遇,注入了强劲动力。为此,市政府研究出台《莆田市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奋力答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福建篇章“莆田答卷”绿色答题。 

  二、出台依据 

  为贯彻《福建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莆田市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市委“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工作要求,建设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四部分,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行动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围绕产业绿色化、生态产业化、能源清洁化、生活低碳化等四个方面,提出到2025年,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取得显著实效,港产城水联动发展和创新型城市格局初步形成;全市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现循环化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单位GDP能源消耗、单位GDP用水量明显降低;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完善;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5亿立方米以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34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5立方米以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建成全省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区,使莆田成为全省绿色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环境。围绕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湄洲岛低碳岛示范创建、“双碳”工作推进3个行动,提出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具体措施。探索“绿色转型、示范样板”的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新格局,力争湄洲岛建成全国首座碳中和文旅岛,有力有序有效做好莆田“双碳”工作。 

  二是加快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绿色农业、绿色工业、绿色服务业、绿色环保产业、绿色能源、绿色园区、绿色技术创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8个方面出发,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文章,探索资源利用高效化与产业绿色发展相得益彰的转型发展路径,提高绿色产业竞争力。 

  三是加快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活方式。重点实施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生活行动,推进全民参与和共建共享,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三)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项目带动、强化政策支撑、严格监督考核等四方面强化实施保障。鼓励探索开展绿色经济试点示范,加强经验总结、凝练和复制推广,力争探索出莆田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和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四、范围期限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沈静华 

  联系电话:0594-2281672 

  六、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目标任务中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目标方面。提出到2025年,全市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基本建成福建省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区,使莆田成为全省绿色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 

  (二)重点区域低碳发展方面。木兰溪流域,提出重点围绕木兰溪流域水系,一体推进水生态环境山海保护、治污畅流,水文化景观三区一线、十珠成链,涉水产业绿色转型、示范样板的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新格局。湄洲岛,提出早日建成全国首座碳中和文旅岛,成为我市的双碳标杆。 

  (三)绿色环保产业行动方面。提出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推进建设一批高效节能电机、发光二极管(LED)、节能灯、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利用产业、环境污染治理装备等环保产业基地。 

  (四)绿色能源行动方面。提出围绕创建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推动产业集群链式布局、协同发展。 

  (五)绿色技术创新行动方面。提出围绕我市突出的环境问题,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先进防治技术等环保科技重点项目,推进环湄洲湾等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技术研究。开展木兰溪感潮段溶解氧偏低问题诊断,强化木兰溪、芦溪的水环境承载力研究。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强化低碳零碳负碳重大科技攻关,加强生态系统碳汇、二氧化碳移除等方面研究。 

  (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提出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鼓励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饮料纸符合包装物等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七)保障措施方面。提出建立绿色经济产业项目进展月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县区政府于每月底梳理报送绿色经济产业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绿色经济产业项目实行动态滚动管理,对已签约落地的项目,及时更新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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