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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22-04-0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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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莆田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若干措施》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2年此轮疫情对全市特别是仙游县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因疫情影响面临严峻的物流不畅、人员不足等困难和问题,鞋服企业原材料更是面临“断供”风险。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充分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全市经济“基本面”,亟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精准出招,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努力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全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若干措施》主要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等有关文件制定。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5大部分28条措施: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主要包括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金融支撑、要素保障等12条措施。

  (一)落实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政策。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间,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申请材料:《退(抵)税申请表》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办税服务窗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琳:0594-2612598

  纳税服务平台:12366

  (二)落实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政策。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无需申请,办理纳税申报时符合条件的直接享受)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办税服务窗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晓敏:0594-2612717

  纳税服务平台:12366

  (三)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帮扶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继续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款。小型微利企业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办理事项一: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无需申请,办理纳税申报时符合条件的直接享受)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办税服务窗口

  林琳:0594-2612598

  纳税服务平台:12366

  办理事项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无需申请,办理纳税申报时符合条件的直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办税服务窗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叶静:0594-2691986

  纳税服务平台:12366

  办理事项三: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无需申请,办理纳税申报时符合条件的直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办税服务窗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旷姝祯:0594-2612658

  纳税服务平台:12366

  (四)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2022年6月30日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7.3%下调为6%,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

  办理方式:无需申报,免申即享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市医保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邹丽华:0594-2278832

  (五)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办理方式:参保职工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实行“免申即享”,其余类型企业依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企业和社会团体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名单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核后,将拟返还名单及返还资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视情况而定

  受理部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方式:市劳动就业中心 0594-2698602

  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6736977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6701905

  城厢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2693960

  涵江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3596733

  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5886233

  湄洲岛劳动就业中心:0594-5094573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0594-5953336

  (六)优化调整企业招工用工补贴政策。将企业新招用员工的稳定就业标准从满6个月调整为满3个月,补贴对象由规上企业扩大到全市所有企业。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员工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企业,每吸纳一名普通工给予5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10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1500元补贴,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再分别增加500元补贴。对“白名单”鞋服工业企业,在前述补助基础上,再增加300元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申请材料:1.《莆田市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2.《莆田市企业新招用员工花名册》(附件2);3.毕业证书复印件(仅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仅技能人才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仅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办结时限:按月审核发放

  受理部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劳动就业中心:0594-2699152

  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4-6736977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6701905

  城厢区职业介绍中心:0594-2286670

  涵江区职业介绍中心:0594-3569806

  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0594-5886233

  湄洲岛劳动就业中心:0594-5094573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0594-5953336

  (七)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在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汇补缴的,可视为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因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缓缴的,待企业效益好转后,须恢复缴存,补缴到位后,可视为连续缴存。

  办理事项一:缓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1.柜面:缴存单位到我中心柜台提交材料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办结。2.线上:缴存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材料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办结。

  申请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2.单位召开缓缴的会议纪要或文件及会议签到表;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结时限:1.柜面:即时办结;2.线上:自申请提交后, 3个工作日内审批。

  受理部门:柜面及线上业务由单位所属管理部负责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直管理部(含荔城、城厢、北岸、湄洲岛):叶玲玲 0594-2212119

  2.仙游管理部:李丽珊 0594-8266099

  3.涵江管理部:汤海燕 0594-3393000

  4.秀屿管理部:赵丽香 0594-5875989

  办理事项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1.柜面:缴存单位到我中心柜台提交材料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办结。2.线上:缴存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材料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办结。

  申请材料:1.《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结时限:1.柜面:即时办结。2.线上:自申请提交后, 3个工作日内审批。

  受理部门:柜面及线上业务由单位所属管理部负责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直管理部(含荔城、城厢、北岸、湄洲岛):叶玲玲 0594-2212119

  2.仙游管理部:李丽珊 0594-8266099

  3.涵江管理部:汤海燕 0594-3393000

  4.秀屿管理部:赵丽香 0594-5875989

  (八)减免房屋租金。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民办学校承租的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属地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免除6个月房租;其它地区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等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1.由所出资企业通知承租户减免政策。2.由承租户向产权持有单位提供佐证材料并提出申请。3.由产权持有单位对佐证材料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进行租金减免。

  申请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交产权持有单位审核留存备查。

  办结时限:审核不超过15个工作日,租金减免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所出资企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投集团有限公司:杨鹏雄0594-2335608

  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郑丽贞 0594-7511156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林玺 0594-2288608

  莆田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郑智贞 0594-8999859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帆 0594-6997518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姚碧媛0594-2285233

  (九)降低用水用电成本。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3月1日起至全域转为低风险后次月末,实行欠费不停水、不停电。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通过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电E金服”平台(含线下)申请低息贷款,按年化贷款利率的1个百分点给予补贴,补贴范围为2022年第二季度贷款。清理转供电加价,将惠企政策传导至终端用户。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

  第一种方法:用户可直接登录电脑端电e 金服网址:https://efin.sgcc.com.cn申请;

  第二种方法:用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电力金融服务,由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与用户对接全程协助电e 金服业务。

  申请材料:根据用户电e 金服业务类型,线上提交相关资料。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晶:0594-5266559

  (十)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不得抽贷、压贷、断贷,不得随意调降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稳定银企互信关系。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还本付息困难的企业,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实际经营状况,合理优化还本付息安排,积极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对确需续贷的可由市再担保公司提供应急续贷支持,6月30日前免收续贷资金使用费。加快线上化、纯信用金融产品推广应用,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

  办理方式:申请办理

  申请流程:1.企业向市再担保公司提出申请,市再担保公司同意后发放申请表;2.贷款银行受理,完成内部用信审批,同意后出具续贷承诺函;3.县(区)政府2个工作日内审核意见,同意后市再担保公司审核材料,2个工作日内签订三方资金使用协议;4.市再担保公司划付资金;5.银行收回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三个工作日内内部审批后续贷;6.归还使用的过桥担保资金;7.项目终止。

  申请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原贷款的合同(复印件);3.《莆田市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过桥担保资金使用申请表》;4.贷款银行的《续贷承诺函》;5.公司过桥担保专项资金使用协议;6.《保证函》需申请企业法人及其配偶到公司面签。

  办结时限:即申即办

  受理部门:莆田市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琳婷 0594-2281268

  (十一)延长政策性融资担保惠企政策期限。《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9〕7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21〕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七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21〕115号)等3份文件中,涉及“白名单”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规定继续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对“白名单”企业申请融资担保业务,市再担保公司原则上以银行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准,不作重复性尽调,只进行合规性审核确认,做到见贷即保、尽职免责,对企业免收担保费,担保费由市财政给予补助。

  办理方式:申请办理

  申请流程:1.企业向融资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收集相关材料,开展尽调后初审通过;2.企业向市再担保公司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市再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与企业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反担保合同、企业法人、股东签署担保保证函等材料,并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等合同。所有程序完成后,融资银行将贷款发放给融资企业。

  申请材料:1.企业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最新企业征信报告、股东的征信报告(人民银行打印原件);4.近三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5.企业上一年度末社保缴纳凭证(需体现社保缴纳人数);6.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有)或企业财务报告;7.公司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如有);8.企业融资明细表(融资形式:抵押或信用)及对外担保明细表(如有)。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莆田市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琳婷 0594-2281268

  (十二)提供技术帮扶服务。开展企业质量医生、计量标准入企服务等行动帮扶受疫情影响企业,开通检验检测绿色通道,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技能培训等服务。

  办理事项一:开展企业质量医生行动帮扶受疫情影响企业

  办理方式:无需申请,免申即享

  受理部门:市质检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凌智芹 0594-2684630

  办理事项二:开通检验检测绿色通道,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服务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质检所报送申请材料,经市质检所审核材料齐全且送检产品在该所能力范围内的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服务。

  申请材料:介绍信、送检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办结时限: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后20个工作日内

  受理部门:市质检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检验检测服务:林方正 0594-2112008

  其他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凌智芹 0594-2684630

  二、工业农业纾困扶持措施

  主要包括兑现补助资金、扩大工业投资等4条措施。

  (十三)降低工业企业运行成本。加快兑现一季度增产增效惠企补助资金。鼓励各银行机构制定抗疫优惠利率政策,确保今年企业特别是制造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积极对接省第六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市财政在省财政1个百分点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其中,规上鞋服产业企业和被纳入封控区、管控区的工业企业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1.企业通过金服云线上申请2.企业线下向银行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申请材料:按照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金融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玉梅:0594-2378228

  (十四)加大工业项目投资。加快技改补助资金拨付,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按设备(含生产性软件)投入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200万元补助(市级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实施节能技改的工业项目,按节能效果予以叠加享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新增纳统,对2022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予以等额配套,市、县(区、管委会)各一半。

  办理事项一:技改资金补助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工信局申报指南向属地工信部门报送材料,由属地工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工信局。

  申请材料:1.莆田市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2.莆田市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情况汇总表(附件2);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4.购置设备发票复印件(需发票汇总表);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结时限:资金申报指南印发后3个月内

  受理部门:市县工信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志达:0594-2213328

  办理事项二:节能改造奖励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工信局申报指南向属地工信部门报送材料,由属地工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工信局。

  申请材料:1.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2.项目改造合同、正式发票等。3.节能效果的佐证材料。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5.企业真实性声明等。

  办结时限:资金申报指南印发后3个月内

  受理部门:市工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戴志扬 0594-2392843

  (十五)支持扩大“莆田枇杷”品牌宣传。组织各地商会,利用市振兴集团国企平台,宣传销售“莆田枇杷”,推动枇杷大宗采购。补助市振兴集团50万元,用于“壶兰耕读·莆田枇杷”区域公共品牌宣传,建立“莆田枇杷”稳定的在外销售网络。给予仙游县补助50万元,用于降低新冠疫情对我市枇杷销售的不利影响,宣传销售莆田枇杷,避免产品滞销。

  受理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以娟:0594-2398472

  (十六)支持枇杷线上展销活动。组织线上“莆田好枇杷”案例展播,集中推介防疫措施到位、产品品质良好的生产主体。开展“云端枇杷节”系列活动,县区组织宣传推介活动的,给予每场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线上宣传展销活动的,给予财政补助0.2万元/次·家,全力促进枇杷销售。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县区组织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按10万元/场的标准予以活动费用补助。经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宣传促销活动的,给予活动费用奖励。

  申请材料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资金申请报告,附活动方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县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参加农产品宣传促销活动。

  办结时限:2022.5.1

  受理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以娟:0594-2398472

  三、商贸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

  主要包括促消费、保供应等5条措施。

  (十七)实行保供贡献企业奖励。对为2022年出现疫情的封控区、管控区提供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应急配送的商超企业,给予每个门店1万元奖励,每个品牌商超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企业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市商务局

  申请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在疫情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主要开展工作及相关佐证材料;3.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推荐书;4.申报承诺书。

  办结时限:2022年

  受理部门:市商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曾宪燚:0594-2221808

  (十八)加快消费复苏。以市、县(区、管委会)为单位,分期分批向全体市民和外来入莆人员公开发放消费券,省、市财政资金按不高于各县(区、管委会)财政投入的一半予以正向激励,重点发放美食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家电消费券、商超消费券等。发挥线上消费优势,鼓励各县(区、管委会)积极发展直播新业态,依托行业协会、电商平台、专业机构等主体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市级财政对相关活动给予每场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封控区、管控区所在县(区、管委会)开展线上促销活动的,全额补助活动经费,每场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受理部门:详询市商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伟斌:0594-2686373

  (十九)推动营利性服务业发展。重点跟踪服务平台型企业发展,抓好龙头带动作用,对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1-2月营业收入达600万元的,且增幅达25%的,给予2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量每增加500万元(含),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20万元。获上述奖励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各级奖励政策。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企业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市商务局

  申请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推荐表;3.企业联网直报数据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及县区商务部门核对章);4.申报承诺书。

  办结时限:2022年

  受理部门:市商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丽君:0594-2232638

  (二十)支持助老服务。从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不少于10万元,用于保障全市养老机构防疫消杀工作。对全市受疫情影响暂停运营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将疫情关停时长一并纳入发放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的计算时间中。

  办理事项一:疫情防控物资申请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养老机构通过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区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情况说明

  办结时限:市民政局根据物资采购程序采购配送至各养老机构。

  受理部门:市民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曈:0594-2280021

  办理事项二: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向属地民政部门报送材料,由属地民政部门初审后上报市民政局。

  申请材料:实际运营证明材料

  办结时限:按年度统一发放

  受理部门:市县民政局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静娜:0594-2280021

  (二十一)指导外贸企业妥善化解纠纷恢复生产。为受疫情影响而难以按时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帮助企业减少经济损失。开通法律咨询热线,为企业咨询解答疫情导致的迟延履行责任、不可抗力抗辩和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各种商事法律问题。4-6月份免收国际商事证明书办证费用,支持外贸企业恢复生产。

  办理事项一:免收国际商事证明书办证费用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无需申请,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时直接享受)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贸促会服务窗口

  联 系 人:林瑾

  联系方式:0594-2611690

   办理事项二: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

  办理方式:依申请办理

  申请流程:登录https://www.rzccpit.com/传送申请材料或直接到窗口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相关通知/证明;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4.关于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的情况说明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贸促会服务窗口

  联 系 人:林瑾

  联系方式:0594-2611690

  办理事项三:为企业咨询解答各种商事法律问题。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无需申请,直接拨打电话咨询)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莆田市贸促会综合业务科

  联 系 人:陈少钦

  联系方式:0594-2621691

  四、文化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主要包括“一退一支持”等2条措施。

  (二十二)暂退旅行社全部质保金。2022年更大力度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的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同时,加快实施以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企业填报取款申请书,文旅局加盖公章

  申请材料:取款申请书

  办结时限:即办

  受理部门:市文旅局市场法规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真:0594-2221161

  (二十三)支持旅行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业务。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旅行社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外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承接研学旅行服务业务。

  五、提高服务企业水平

  主要包括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推进供应链循环畅通等5条措施。

  (二十四)畅通企业诉求通道。充分运用“莆田政企直通车” “968811服务企业热线”“12345热线”等平台,打通企业诉求反映通道,收集企业困难问题,及时会商协调办理。

  (二十五)推进供应链循环畅通。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交警)、工信、商务、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会商机制,及时收集问题、报告情况,着力打通堵点,畅通企业原材料、产品进出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生产及产品运输安全有序。各县(区、管委会)要成立专门的物流畅通协调机构,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运输畅通问题。

  受理部门:各县(区、管委会)物流畅通协调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运输中心:薛敏锋0594-2691991

  市交通运输局:姚晓锁0594-2685490

  (二十六)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对我市企业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经核查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情况属实的不计入失信记录。压缩市级信用修复初核时间,收到企业信用修复、异议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审核。

  办理方式:申请享受

  申请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作出“列严”、“列异”决定的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部门统一受理;3.本级相关部门会审;4.本级领导审批;5.提请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管理单位公示信用修复情况或者停止相关信息公示。

  申报材料:1.信用修复申请书;2.信用修复承诺书;3.失信行为整改相关材料;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兴:0594-2638266

  (二十七)提高项目审批便利化程度。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我市疫情期间申报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加强前期指导,在申报材料齐备前可提前开展相关材料预审查和委托预评估。

  受理部门:详询市发改委、工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发改委 庄曦 0594-2658895

  市工信局 林志达 0594-2213328

  (二十八)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用地。疫情期间因防控和治疗新冠肺炎建设响应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交通物流、生态环保等所需用地,符合条件的按应急用地管理,实行先使用、半年内补报手续政策,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受理部门:详询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荔阳:0594-26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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