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推进“综治+”市域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推进平安物业小区创建,制定了《莆田市2021年度“平安物业小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莆田”的目标,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加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全力构建和谐、稳定、平安的物业小区,努力营造“六无六好”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创建范围
全市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四、主要内容
(一)创建标准:围绕组织保障、小区公共秩序、小区物防技防设施、小区环境整洁和物业服务五方面内容开展创建,并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1.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平安物业小区创建标准,对各创建小区考核采取半年自查、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考核采取100分考核制,达到90分以上的,评为“平安物业小区”,各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考评。
3.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将作为年度抽查的重点单位加强监管。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科黄华娟
联系电话:0594-262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