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节目邀请到了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永昌同志就“做好培训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这一话题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

在直播中,针对听众关心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享受哪些金额税收优惠?”这一问题,吴副局长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丹荔:退役军人服务部门是一个新成立的部门。虽然退役军人部门是一个新成立的部门,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能否请吴副局长介绍一下去年来我市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吴副局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一个刚组建不久的政府组成部门。自成立以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以实现就业为根本,构建双需通道。一是建立常态化招聘平台,举办退役军人线上线下招聘会、在海峡人才招聘网开设退役军人招聘专栏,在职介中心开设退役军人招聘服务专窗,在微信公众号上常年发布招聘信息等多种形式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与万科,保利、三棵树、华峰华锦、顺丰速运等大型企业签订顺丰速运等大型企业签订就业合作框架协议,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三是开展“春风行动”大型网上招聘活动,2020年,我市举办的“春风行动”大型退役军人网上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的企业就有50余家,提供岗位1371个,达成就业意向311人。2021年3月举办莆田市退役军人“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招聘企业共43家,提供岗位2443个,投递简历860份。四是开展“抗疫情 助就业”主题“云招聘”等活动。2020年,共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15次,有企业167家参加,提供岗位3877个,投递简历2274份,达成就业意向1157人。
二、以促进就业为重点,优化服务体系。一是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和报名服务。通过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点对点发送短信、建立微信服务群、退役士兵返乡报到政策指导等宣传手段,发挥市、县区、街道(村居)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力量,多层次、多方位、多项式宣传高职扩招和学费资助政策,让广大退役军人知晓高职扩招、网络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学费资助政策。2020年我市共有173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其中53名被莆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有566名退役士兵参加网络学历教育。二是对2011年11月1日以后回莆的4000多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培训意愿调查摸底;三是建立退役士兵返乡“三即”机制(即退即登记、即退即培训、即退即聘用),在退役士兵光荣返乡迎接时,深入了解他们的培训就业需求,建立退役士兵数据库;四是制定莆田市退役军人职业教育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培训机制,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机衔接。2020年,委托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为期3个月的电子商务专业技能培训;2021年3月,我市在仙游举办中式烹调师、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定向定岗培训试点班,培训结束后,立即举办现场招聘会;五是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2020年,对全市771名返乡的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帮助他们尽快转变角色,融入地方;六是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020年对442名退役士兵有针对性开展电子商务、直播电商、客服与沟通技巧、网店运营实务、网店美工实务、电子商务方案策划等个性化、精细化的技能提升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七是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各类学历教育,提升退役军人文化素养,利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的期间,派工作人员驻扎各个县区进行宣传政策,提供一站式服务。八是开展“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多方宣传动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积极参加“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我市共有451人参加线上培训。九是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深入驻莆部队,介绍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政策咨询。
三、构建创业服务体系,激发退役军人创业热情。一是搭建创业平台,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在莆田高新区创建莆田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退役军人省级就业创业园地,通过创业平台的搭建,有力扶持退役军人创业;二是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聘请高校和企业高管等若干成员为就业创业导师团成员并颁发聘书,帮助退役军人进行一对一就业创业规划指导;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与市内12家银行签订“莆田市拥军优抚合作协议”。签约银行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一先、四免、两优惠”等“三优”服务,即提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先服务;免收拥军优抚银行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手续费;提供存款优惠和贷款优惠。四是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吸引多家重点行业、大型企业报名参加,激发退役军人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创业社会氛围。五是树立创业典型。我市百年达(福建)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志芳入选退役军人事务部2020年度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给全市退役军人创业树立典型。六是做好军创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先后深入百年达、晔晨集团、绿源名贵植物园等十几家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开展调研,宣传复工补贴政策,为招工难的军创企业做好人才招聘服务。

丹荔: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方面不管是国家、省及我市都出台了一系列的促进优惠政策,请吴副局长给广大听众朋友作一下解读。
吴副局长:下面我就广大退役军人比较的关心的政策问题给大家作一个政策解读。
丹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地方后,据说可以领取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可以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因此,很多刚回来的退役士兵都比较关心,请吴副局长能否介绍一下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如何领取经济补助金?有没有具体的标准?
吴副局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较多,占每年退役总数的90%以上,他们一直是我们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的一个重点,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及时准确发放,是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工作的关键。下面我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一是发放对象。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区人民政府发放地方经济补助。因国家建设或军队需要、个人健康状况、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提前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退役士官,可按其实际服役年限发放;其他原因提前退出现役和开除军籍及除名的,不享受地方经济补助。二是发放标准。全省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政策。基本标准为: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不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增发部分)和地方经济补助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可根据其多服役年限适当增发补助金,每多服役一年增发5%。三是发放方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负担,省级和设区市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丹荔:退役军人回到地方后,面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吴副局长能否对养老保险做一下具体介绍。
吴副局长:我先介绍一下养老保险。退役军人退役后回到地方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以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是以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的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根据自己退役后的具体情形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助的计算办法。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退役士兵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士兵退出现役时一次结清。计算办法为: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丹荔:刚才吴副局长介绍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下面请您介绍一下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如何进行?
吴副局长: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退役回到原入伍地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丹荔:退役军人除了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外,大家比较关心的是能否参加失业保险?退役军人能否参加失业保险,请吴副局长介绍一下。
吴副局长:根据《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退役士兵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退役士兵离开部队时,由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其实际服役时间开具《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并交给本人。退役士兵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视同缴费年限记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士兵入伍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全部缴费记录。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丹荔:刚才吴副局长详细介绍退役军人退役后参加养老、医保以及失业等保险相关政策。我们知道退役军人退役后会面临就业问题,由于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在就业创业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短板。要解决这个短板,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等提高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竞争力。下面请吴副局长介绍一下在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和竞争力提升方面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吴副局长: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由我市接收的2011年11月1日施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后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一次免费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
退役士兵培训是多层次、多样化的,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全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大型企业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有资质的教育培训资源,以中等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参加统一招生成人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职扩招)、远程网络教育这几种学历培训。
丹荔:介绍一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各类培训资金补助标准?
吴副局长:下面我介绍一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范围。
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学期(3个月)3300元给予培训补助,其中:2400元用于学费(含学杂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900元用于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300元)。个别专业根据实际安排需要延长培训时间的,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但延长时间不超过2个月。按照实际培训时间,每延长1个月增发1100 元补助资金。
二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统一招生成人高等教育的,按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500元标准给予学费补助,参加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的,按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按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用于技能鉴定费补助1000元、生活补助费3000元(每人每月300元)。
四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的,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9000元标准的补助,其中:学费减免补助6000元、生活补助费3000 元。学费减免补助和生活补助费由高校向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对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和发放生活补助费范围之内。
五是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以及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高职分类考试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请学费减免,学费减免补助由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上面第四项和第五项补助政策不可重复申请。
丹荔:听吴副局长对退役军人退役后各类教育培训的介绍,确实能感受到现在我市对退役军人的工作很重视。通过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竞争力确实有非常大的帮助。下面请吴副局长介绍一下我市退役军人就业方面都有哪些举措?
吴副局长:好的。其实我刚才介绍2020年工作的时候已经有介绍。我市在退役军人就业方面主要有以下举措。一是建立常态化招聘平台。在海峡人才招聘网开设退役军人招聘专栏,在职介中心开设退役军人招聘服务专窗,在微信公众号上常年发布招聘信息等形式为退役军人招聘服务。特别是我局微信公众号,会不定时发布我市企业招聘退役军人的招聘信息,所以请大家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公众号的名称是: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是举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三是利用网络平台举办专场招聘会。利用网络招聘平台,定期和不定期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四是开展政企合作模式。主动与企业达成企业招聘合作框架协议,一方面为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另一方面打通了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堵点问题,为企业和退役军人搭起了一座信息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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