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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策解读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0-11-2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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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意见》(莆政办〔2019〕56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莆田市农业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莆田市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莆田市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并附加制定了《莆田市农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规定》,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三项制度的出台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二是农业行政执法存在不少问题的现实需要。目前,全市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农业行政执法还存在不少问题,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问题还较为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这些问题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整体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解决农业领域执法存在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三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莆田市农业行政执法公示规定。 明确了农业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活动,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要做好执法信息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工作,统筹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 权责清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 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附上莆田市农业行政监督检查流程图、莆田市农业行政处罚流程图、莆田市农业行政强制流程图。

  第二部分是莆田市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机制,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并全面归档保存,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

  第三部分是莆田市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种类、审核机关、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处理意见等,强化监督机制,保障法制审核力量,细化审核内容,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合法、公正。

  三、目标任务

  聚焦农业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推进全市农业领域执法具有重要意义。要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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