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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31| 来源: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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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宗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残联、供销合作社,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各县(区、管委会)要做到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继续做好碘缺乏病和碘营养监测工作,了解我市人群碘营养状况,保障合格碘盐市场供给。为适时调整完善我市碘缺乏病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巩固全市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

二、持续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仙游县:枫亭镇、盖尾镇、榜头镇、大济镇、度尾镇、石苍乡、西苑乡,涵江区:萩芦镇、白沙镇、大洋乡、梧塘镇;城厢区:常太镇、华亭镇;荔城区新度镇、秀屿区埭头镇要继续加强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监测工作,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各县(区、管委会)如发现氟中毒疑似病人或氟超标饮水工程,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处置,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加强地方病患者防治工作。各县(区、管委会)根据《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生活饮用水水碘、水氟、水砷含量调查方案》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生活饮用水水碘、水氟、水砷含量调查,健全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评价体系,规范地方病病例报告制度,开展现症病人综合帮扶,对地方病患者要求每年至少随访1次。加强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为地方病防控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控仪器设备。结合“5.15” 防治碘缺乏病日,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推广开发以科普短视频、健康脱口秀、吉祥物代言等为载体的宣传素材,广泛开展地方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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