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关于做好莆田市肝净行动2021-2022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来源: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字号: | 已收藏 未收藏 未收藏 | 打印| 分享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各县(区)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分局、民政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保中心,市疾控中心,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为有效降低丙肝人群发病率,全力推进“健康莆田”行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莆田市“肝净行动”-消除丙肝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莆卫疾控〔2020〕98号)精神,现就做好莆田市肝净行动2021-2022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群筛查,强化患者发现干预

  各县区(管委会)要根据2020年辖区丙肝患者的随访摸底数据,科学研判本辖区丙肝报告病例分布情况,将丙肝患者数相对较多的村居/社区人群及丙肝患者共同居住人员作为重点人群开展丙肝筛查工作,强化患者发现干预,降低人群传播风险。各县区(管委会)要根据2021-2022年“肝净行动”任务(详见附件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提高患者就诊治疗

  各县区(管委会)卫健局要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丙肝患者随访管理服务,对所有未就诊治疗的丙肝患者,要从丙肝疾病的危害性入手,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引导患者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及时掌握病情状况。针对家庭困难丙肝患者要积极宣传治疗补助政策,降低患者治疗负担,引导患者尽早接受规范化抗病毒治疗。

  三、做好补助资金管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一)经费来源与标准:2021-2022年,继续执行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标准,对接受规范化抗病毒疗程治疗的困难家庭丙肝患者进行治疗补助,由市财政给予补助。

  (二)经费拨付与管理: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下达市第一医院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底,根据项目三年补助情况据实结算。定点医院应做好资金统一管理,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视其情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便民利民服务群众,实现患者“应补尽补”

  困难家庭丙肝患者为社会弱势群体,各县区(管委会)卫健局、医保分局、民政局要增强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意识,切实加强治疗补助政策宣传力度及困难家庭丙肝患者的认定工作,方便困难家庭丙肝患者申请治疗补助。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特大疾病困难家庭丙肝患者,继续做好精简审核工作;属于其他困难情况的,如:“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残疾”、支出型家庭困难(不限于上述情况)等导致家庭困难的,要加大认定力度,对困难情况说明清楚,村居及镇街分别给予认定的申请患者,原则上县区(卫健局)要积极给予审核认定,情况属实的,列入治疗补助对象并进行治疗补助。

  2021-2022年期间,各县(区)卫健局要每月汇总困难家庭丙肝患者审核通过情况,形成治疗补助花名册并通报定点医院;定点医院根据花名册,于患者接受规范化诊疗后,结合医院减免政策,做好治疗费用结算(已完成治疗未补助的困难家庭丙肝患者,凭诊疗记录于原定点医院申请治疗补助)。针对行动不便、出行艰难的困难家庭丙肝患者,各县(区)卫健局要组织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协助患者申请治疗补助,实现“应补尽补”。

  附件:1.各县区(管委会)2021-2022年度“肝净行动”任务数

  2.困难家庭丙肝患者治疗补助申请表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各县区(管委会)2021-2022年度“肝净行动”任务数

 年度

县区   (管委会)

2021

2022年

筛查村居/社区

筛查人数

筛查村居/社区

筛查人数

仙游县

10

770

10

770

荔城区

11

850

11

850

城厢区

9

730

9

730

涵江区

6

500

6

500

秀屿区

40

6400

40

6400

北岸管委会

8

650

8

650

湄洲岛管委会

2

100

2

100

全 市

86

10000

86

10000

  附件2

  表2-1 困难家庭丙肝患者治疗补助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家庭情况

姓名

 

性 别

 

地址

 

相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联系电话

 

完成丙肝

疗程时间

 

身份证号码

 

情 况 说 明

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所在村居意见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家庭丙肝患者情况,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卫健部门意见

列入当年度莆田市“肝净行动”补助花名册。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困难家庭丙肝患者主要指患者或者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特大疾病;其他困难家庭类型。

  2、本表需申请人提交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3、本表盖章原件需提交县(区)卫健局备案,列入当年度莆田市“肝净行动”补助花名册,申请患者保留复印件。

  表2-2 困难家庭丙肝患者治疗补助申请表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姓名

 

性 别

 

地址

 

相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联系电话

 

丙肝

确诊时间

 

身份证号码

 

情 况 说 明

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村居

意见

属于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民政部门意见

属于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卫健部门意见

列入当年度莆田市“肝净行动”补助花名册。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困难家庭丙肝患者主要指患者或者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特大疾病;其他困难家庭类型。

  2、本表需申请人提交相关情况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3、本表盖章原件需提交县(区)卫健局备案,列入当年度莆田市“肝净行动”补助花名册,申请患者保留复印件。

  表2-3 困难家庭丙肝患者治疗补助申请表

  -重特大疾病情况

姓名

 

性 别

 

地址

 

相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联系电话

 

丙肝

确诊时间

 

身份证号码

 

情 况 说 明

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村居

意见

属于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医保部门意见

属于我市重特大疾病病种范围。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卫健部门意见

列入当年度莆田市“肝净行动”补助花名册!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困难家庭丙肝患者主要指患者或者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特大疾病;其他困难家庭类型。

  2、莆田市重大疾病病种: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尿道下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血友病、苯丙酮尿症、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和肝癌。

  3、莆田市特大疾病病种:肝、肾、心、肺等器官移植;干细胞移植、骨髓移植;冠脉搭桥;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脑肿瘤及脑血管疾病的放射治疗、伽玛刀、X刀、光子刀治疗;癫痫的手术治疗;帕金森病的立体定向疗法;视网膜脱离手术、眼底荧光血管造影;严重的产科合并症、并发症;重度新生儿溶血病。

  4、本表需申请人提交病情诊断书、病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5、本表盖章原件需提交县(区)卫健局备案,列入当年度莆田市“肝净行动”补助花名册,申请患者保留复印件。

  表2-4  困难家庭丙肝患者治疗补助申请表

  -其他困难家庭情况

姓名

 

性 别

 

地址

 

相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联系电话

 

丙肝

确诊时间

 

身份证号码

 

情 况 说 明

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村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卫健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困难家庭丙肝患者主要指患者或者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特大疾病;其他困难家庭类型。

  2、其他困难家庭类型:指如:“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残疾”、支出型家庭困难等(不限于上述情况)导致的家庭困难情况。

  3、本表需申请人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4、本表盖章原件需提交县(区)卫健局备案,列入当年度莆田市“肝净行动”补助花名册,申请患者保留复印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