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关于印发莆田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9| 来源:本网|
| 字号: | 已收藏 未收藏 未收藏 | 打印| 分享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市医保中心,各县(区、管委会)卫健局、民政局、医保分局、市场监管局(分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卫健委直属各医疗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为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医保局、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2019〕104号),落实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市卫健委、民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莆田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月15日

 

 

 

 

莆田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医保局、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2019〕104号),落实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工作目标

加强我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促进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诊疗能力有效提升,保障管理政策不断优化,患儿家庭负担逐步降低,切实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儿童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诊疗体系,提高救治管理水平

1.明确救治管理病种。按照发病率相对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等原则,确定将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4种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6种儿童实体肿瘤共10个病种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在此基础上,结合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水平提高,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2.健全定点医院及诊疗协作网络。一是健全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救治管理工作三级服务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标准,定点集中救治,全程规范管理。市级定点医院由市卫生健康委指定,负责疾病的诊断、确定治疗方案、收治患儿和业务指导;县区级定点医院由县区卫生健康委指定,负责疾病的初筛,有能力的可收治低危和中危患儿;社区卫生机构负责发现疑似病例并及时向区级定点医院转诊。二是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儿童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网络,组建跨医疗机构的诊疗协作组。由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作为牵头单位,协调本级协作组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实体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三是加强儿科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发挥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的专科优势,提高医联体内相关医疗机构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的诊疗能力。(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3.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组建市级、县(区)级专家组(含中医),通过定期巡诊、按需会诊、远程指导等方式,提升各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诊疗能力。完善相关诊疗技术规范、临床路径,查漏补缺,加大培训宣贯力度,提升各有关机构对患者的健康管理能力。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治疗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中的作用。(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4.加强全程管理。将全市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首批救治管理病种纳入信息化管理,实行病例信息登记上报、个案跟踪管理。社区卫生机构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确诊患儿信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指导做好定期复查、感染防控、健康指导等服务,宣传引导有序分级诊疗。(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5.提高早诊早治率。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相关病种早期筛查方案及适宜的筛查指标和项目,开展适宜技术推广,论证在新生儿及婴幼儿体检过程中实施。市级专家组要完善诊疗技术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注意观察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及身体变化,提高对相关症状、体征的敏感性,引导及时就医。(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二)完善药品供应和综合保障制度

6.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必要时配合省药监局开展相关病种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监测,加大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力度,确保患儿用药需求。落实国家抗癌药物降价政策,进一步降低药价。(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医保局)

7.落实医疗综合保障政策。对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白血病患儿及家庭,资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范围,按照医疗救助、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和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政策,落实好患儿的医疗救助和精准扶贫医疗保障待遇。加大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其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降低50%,同时提高报销比例5%。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项制度有效衔接,发挥综合保障效益,合力降低患者费用负担。(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8.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根据国家、省级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治疗方案明确且费用可控的病种优先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合理测算病种付费标准。(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9.简化转诊报销手续。医保部门简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转诊备案手续,加快推广电话、网络、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备案及查询方式,优化手工报销流程,及时支付医保基金。(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10.加强社会救助和慈善帮扶。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患儿和家庭按规定及时给予保障救助。提高全社会对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关注度,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相关病种的医疗救治及生活救助。(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医保局)

三、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公布首批救治病种、定点救治医院、诊疗协作网络等信息并动态调整;督促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救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好相关药品短缺信息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社区卫生机构做好确诊病例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必要时配合上级部门加大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力度。医保部门不断完善相关保障政策,优化简化报销等工作流程,促进各项保障制度联动衔接,配合做好药品供应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市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研究制定莆田市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确定莆田市第一医院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作为莆田市儿童血液病、实体肿瘤定点医院,仙游县总医院、涵江区医院、秀屿区医院作为莆田市儿童血液病、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明确救治病种和责任分工。

(二)实施阶段

市卫健委作为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县(区、管委会)按照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市卫健委向社会公示定点医院、诊疗协作网络、专家组名单等相关信息。专家组按照国家发布的诊疗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教学、质量控制。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诊疗协作组,2020年6月前,完成与国家监测平台信息系统端口对接,并完成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病例录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管委会)卫健、民政、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依据本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宣传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和公众宣传,提高医务人员、患者、群众的知晓率,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

(三)及时总结推广

各相关部门在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及时上报。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联系人:刘向华;联系电话:6796808;电子邮箱:ptwsjyzke@163.com)

 

附件:1.福建省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信息表

      2.福建省儿童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信息表

      3.福建省儿童血液病诊疗流程

      4.福建省儿童实体肿瘤协作诊疗流程

      5.福建省儿童血液病专家委员会名单

      6.福建省儿童恶性肿瘤(实体肿瘤)专家委员会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